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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教育改革,搞好初中、高中分流工作,提高高中階段入學率和職業學校的辦學活力,培養當地急需的應用型和實用型人才,促進我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依據教育部教職成(*)1號和唐教職成(*)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2009年,我區繼續組織實施職業學校春季招生,現對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招生對象
初三在校生、高二分流生和高中畢業生(簡稱高中分流生)及社會青年(25周歲以下)均可報名。
二、招生計劃
全區職業學校計劃招生2030人。職教中心1440人:其中數控300,電子電工與自動化300,機電300,機修300,計算機應用100,電子商務100,幼師40(限招女生,需面試)。農中340人:其中畜牧獸醫50,農林50,移動通訊100,動漫游戲90,計算機50。成人中專150人:其中計算機應用80,工業與民用建筑70。*鎮成人學校機電專業100人:限招*鎮戶籍學生(所招學生需參加學校車工、電工、焊工等技能培訓)。具體見各職業學校招生簡章。
三、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08年12月19日
報名地點:初三在校生和社會青年在當地初中報名,高中分流生在所在高中報名.
2.填報志愿
組織學生參考各職業學校招生簡章,填報職業學校和專業。每位報名學生都要填寫一份報名登記表,所報志愿只能報一所職業學校的一至兩個專業,組織報名活動為3天,不得提前組織報名,避免擾亂正常的教學秩序。
各校應本著學生自愿、家長支持的原則組織學生報名。各單位報名匯總情況于12月30日前報送教育局成職科。
四、錄取
1.2009年分流及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工作繼續實行免試入學,根據學生所報志愿并參照期末考試成績直接錄取。
2.被各職業學校錄取并報到的初三畢業生,須在錄取學校參加2009年中考,教育局頒發初中畢業證書。
3.凡被錄取但不報到入學者,必須回原學校學習,否則,按流失生處理。
4.參加高中分流的學生,在填報志愿時需注明是升學或就業。
5.錄取通知書由各職業學校在學生交費時發放,入學時間以各職業學校寒假后開學時間為準。
五、需注意的幾個問題
1.尊重學生的選擇權。各初中要正確引導學生在基本完成初中課程的基礎上選擇進入職業學校就讀,報名工作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家長同意的原則,杜絕在報名工作中個別教師歧視、排擠差生的現象,維護職業學校招生的良好形象。
2.各職業學校要制定單獨教學計劃,本著“夠需”的原則,對2009年春季班學生強化初三下學期課程內容,保證學生修完九年義務教育規定的課程。
3.做好廣泛的宣傳。各職業學校要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廣泛深入的宣傳職業學校招生政策和國家資助政策,吸引更多的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4.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工作,以積極、認真的態度,為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區教育局將把各單位完成職業學校招生指標,列入目標考核內容,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通報全區。
為確保完成初職業學校招生任務,區教育局成立以段旭寧同志為組長,劉天悅同志為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初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各鄉鎮中心校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廣泛發動,努力完成春季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