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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委組織部: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心、省、市委組織部的具體安排部署,深進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改革創新的精神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活動黨員治理服務工作,根據*組電明100號內部明傳要求,我縣把活動黨員治理服務工作納進重要日程,狠抓落實。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委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工作責任,形成了由組織部分牽頭,宣傳、人事、*、司法、工商、民政、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分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式。實際工作中,把活動黨員治理服務工作納進黨建工作責任制,實行目標責任制治理,做到了工作有布置,治理嚴要求,領導常督促,年終有考核。結合工作實際,出臺了《*縣活動黨員制度》,對活動黨員治理服務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強化宣傳學習
將中組部組電明字70號和省委組織部云組電明108號文件轉發給各黨委,各黨委轉發到各黨總支(支部),層層傳達學習貫徹。以《致全縣活動黨員一封信》的形式,向廣大活動黨員通報家鄉發展情況,公布咨詢服務電話。
三、深進調查摸底
按照“黨員活動不流失”的要求,各級黨組織采取“四進四查兩問”(進企業、進市場、進門店、進住戶,查底冊、查戶籍、查低保、查社保,問單位同事、問左鄰右舍)的方式,對活動黨員進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記,分級建立活動黨員信息庫和登記卡冊,充分把握每一名活動黨員情況,把每一名活動黨員都納進治理。各黨支部實行跟蹤報告制度,每月收集一次、每季度上報一次活動黨員信息,及時更新和維護信息庫;利用*部分的戶籍治理平臺對活動黨員開展黨員身份確認和信息采集。截至目前,全縣共有活動黨員573人,其中流出526人、流進47人;有返鄉流出黨員44人,其中下崗失業的26人、回鄉創業的4人、返鄉過年的1人、其他13人。
四、注重治理和服務
(一)抓好動態治理。全縣各級黨組織按照縣委的同一要求,對全縣活動黨員進行登記造冊,每月按活動黨員基本情況、流出(進)時間、流出(進)地點、所從事的工作、聯系方式分類建立了治理臺帳。及時登記新流出、流進黨員和注銷返回活動黨員,從而做到了“四清楚”,即人數清楚、結構清楚、分布清楚、思想狀況清楚。堅持活動黨員月報告制,以黨委為單位,每月向縣委組織部上報《流進(出)黨員治理服務工作有關情況統計表》、《活動黨員組織關系接收情況統計表》、《全國活動黨員咨詢服務專用電話受話情況統計表》等。與此同時,對流進黨員做好記錄,通知其定期參加組織活動,使活動黨員無論身在何處,都處在黨組織的教育、治理和監視之下
(二)建立完善服務中心、站、室。按照“有利于黨員公道活動,有利于加強對黨員的教育治理,有利于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的要求,在縣委組織部建立了1個服務中心,在12個鄉(鎮)黨委建立了“活動黨員服務站”,在154個村(社區)建立了“活動黨員服務室”,各服務中心、站、室有固定場所,懸掛標識,明確專門工作職員,配備相關設備,設立咨詢服務電話,為活動黨員參加黨的生活、發揮黨員作用、開辟就業渠道等提供服務。
(三)創新教育治理載體。依托*黨建網站開設了“活動黨員之家”欄目,為廣大活動黨員提供了政策咨詢、信息服務、情況反饋、互動交流的渠道。開通了“短信黨課”平臺,為活動黨員編發教育信息53期,時常提醒外出活動黨員“離鄉不離黨,外出不忘家”。
(四)抓好活動證發放。結合調查摸底,及時為外出務工活動黨員發放《活動黨員活動證》,做到知往向、能聯系、可溝通。截止目前,全縣共發放《活動黨員活動證》71本。
(五)抓好內外協調。強化*、民政、勞動、司法、教育、衛生、計生、工青婦等單位和部分的職能作用,提供戶籍、就業、就醫、培訓、維權、扶貧、子女進學等方面的幫助和服務。以各類就業技能培訓活動為載體,加強對活動黨員的業務技能培訓,不斷進步其業務水平和創業能力,目前共對108名活動黨員進行了培訓。協調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分多形式、多途徑為活動黨員優先提供就業崗位,確保活動黨員流得出往、找得事做。
(六)強化關愛幫扶。各級黨組織注重與活動黨員雙向溝通,及時把握他們的生產生活情況,了解他們“想什么、干什么、要什么”,并協調有關部分幫助解決好實際困難和題目。結合元旦、春節慰問工作,組織發動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開展訪貧送熱和活動,全年共走訪慰問活動黨員107人次。及時關注活動黨員家庭留守職員的困難和題目,為其辦實事、辦好事141件。
五、建立健全機制
(一)建立健全活動黨員行前教育制度。每年利用節假日外出黨員返鄉高峰期,由所在黨支部與外出黨員談一次話,開展一次黨課教育、過一次組織生活,聽一次外出打算想法,對支部工作提一個建議等活動,有針對性的對流出黨員開展行前教育。
(二)建立健全定期思想匯報制度。以黨支部為單位,定期聽取活動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和紀律情況匯報,要求流出黨員持《活動黨員活動證》主動聯系流進地黨組織參加組織生活,每季度末以信函、電話或返鄉等方式向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表現情況。
(三)建立健全*評議活動黨員制度。各黨支部每年在向流進地黨支部了解活動黨員情況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對活動黨員進行*評議,黨委每年對各黨組織活動黨員的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對成績明顯的黨組織和對綜合*評議優秀的活動黨員給予表彰獎勵。
(四)建立活動黨員返鄉創業制度。每年底組織召開一次有返鄉流出黨員參加的黨組織生活會,鼓勵他們向其他黨員先容外出經歷和致富經驗,為家鄉建設和群眾增收出一個“金點子”,做一件實事。對返鄉活動黨員有創業欲看、具備創業條件的,相關部分將提供一定數額的小額擔保貸款,并幫助解決技術題目,免費辦理創業有關手續。
六、加大典型引教
通過報刊、雜志、網絡等新聞媒體,抓好活動黨員治理服務工作典型經驗和活動黨員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以典型引教廣大活動黨員在工作、生活中比學趕超,爭先進、比貢獻,促進先鋒模范作用發揮。全年共在市級刊物宣傳報道治理服務典型經驗一次和活動黨員先進事跡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