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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黨中央對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進一步加大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工作力度的根本舉措。貫徹落實《實施綱要》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是環保系統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主題和靈魂。按照省環保廳和各級紀委的統一部署,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現就貫徹落實《實施綱要》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圍繞環境保護工作改革與發展這一中心,突出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管兩個重點,實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龍頭工程”、加強隊伍建設的“人頭工程”、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源頭工程”的“333工程”,全面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努力構建環境保護特色鮮明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最大限度地預防和遏制腐敗,為我市環境保護事業的改革與發展及生態市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二)主要目標。*年至*年上半年,深入學習宣傳《實施綱要》,逐級制定貫徹意見,認真做好任務分解,為全面落實《實施綱要》奠定堅實基礎。*年下半年到*年底,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進一步鞏固,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進一步健全,內外結合的監督網絡進一步完善,案件查處的整體效能進一步發揮,環保領域滋生腐敗的體制機制等深層次問題進一步解決,環保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到*年,基本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環保系統特色鮮明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懲治和預防腐敗功能充分發揮,實現黨員領導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黨風、政風、行風進一步好轉。
(三)工作原則。堅持一般性與特殊性相統一,既要反映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的普遍規律和基本要求,又要體現環保系統反腐倡廉工作的個性和特色。堅持長期性與階段性相統一,既要對*年底前的工作做出具體安排,又要對*年以后的工作做出遠景規劃。堅持系統性與針對性相統一,既要對教育、制度、監督、懲處和改革各項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又要突出重點工作、重點環節、重點任務。堅持科學性與操作性相統一,既要體現規律性、前瞻性,又要切實可行、便于操作。堅持繼承性與創新性相統一,既要總結、發揚、運用多年來好的經驗和做法,又要深入研究、大膽探索、勇于創造,努力推動環保系統懲防體系建設與時俱進。
二、深化教育,夯實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礎
以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為根本,以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為主題,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服務為民為目標,以黨員領導干部為重點,堅持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教育,進行理想信念和從政從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持主題性教育與經常性教育相結合、普遍性教育與行業性教育相結合、示范教育與警示教育相結合、黨組織進行灌輸教育與黨員干部進行自我教育相結合、運用“”等傳統教育手段與運用信息技術等現代教育手段相結合;堅持教育與管理、自律與他律相結合。通過教育,打牢“兩個務必”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思想基礎,筑牢拒腐防變的道德防線。
(一)切實增強教育的針對性。以執政為民為中心,加強對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教育,規范從政行為,提高辦事效率。以執法為民為中心,加強對執法人員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教育,增強法治觀念,提高執法水平。以誠信為民為中心,加強對環境影響評價及環境監測工作恪守誠信、廉潔執業教育,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二)不斷改進教育形式。從現在起到*年底,主要推行四個方面的工作:①認真抓好教育培訓。把反腐倡廉教育貫穿于全系統各類培訓之中,納入各級環保業務部門的培訓計劃。②大力宣傳正面典型。積極發現、總結、表彰、宣傳勤政廉政典型,廣泛開展“身邊人說身邊廉政事”活動,充分利用正面典型進行示范教育。③在環境監察系統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板報展,確保環境監察系統全體執法人員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并為其他工作人員進行警示教育提供服務。④將反腐倡廉教育作為黨建工作和法規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每年的黨風廉政教育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規劃。
(三)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教育制度。健全各級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每年安排兩次專題學習。建立完善廉政黨課制度,各級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每人每年至少講一次廉政黨課。各單位每年集中舉行一次反腐倡廉形勢報告會。把反腐倡廉教育列為“”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廉政談話制度,對新任職的黨員干部進行任前談話的同時必須作廉政談話。要抓緊建立健全以上教育制度,到*年底要全部建立健全起來并堅持下去。
(四)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把反腐倡廉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將廉政法規宣傳教育納入“五五普法規劃”。在各級環保執法人員中開展廉潔教育。廣泛開展學唱《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等廉政歌曲活動。有條件的單位普遍建立廉政教育宣傳欄。*年前,舉行一次全系統反腐倡廉征文活動,編寫全系統正反兩方面典型錄。
三、健全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保證措施
努力構建有效制約環保系統行政權力行使的制度規范體系,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從業行為、按制度辦事、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財的有效機制,做到權力運行到哪里、制度規范就約束到哪里。及時做好制度的廢、改、立,不斷提高制度建設水平。通過建立健全制度,狠抓各項制度落實,努力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的保證作用。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這一黨的根本組織制度。認真貫徹“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方針,正確處理集體領導與個人負責的關系。班子成員職責分工合理,權力配置適當。完善決策機制,做到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按程序決策。凡涉及重要決策、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由集體討論決定。對全局和戰略性問題、重要人事任免,逐步實行票決制。健全各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建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完善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和收入申報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談話制度和誡勉談話制度。建立健全廉政檔案制度。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對環境監察、監管相對人的巡視制度。
(二)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制度。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不斷健全并嚴格執行環保行政機關行政許可實施與監督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與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的管理和規范相關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行政許可項目的后續監管制度。
(三)建立健全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制度。完善辦理項目審批、驗收、排污費征收、減免、環境影響評價等管理和監督的具體制度。健全日常考核、內部獎懲的工作規范和程序。建立健全違法執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四)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制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法規性文件。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制度和辦法。認真落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和管理人財物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輪崗交流制度,實行任職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推薦、考察、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以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逐步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
(五)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和財務審批。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認真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建立健全大宗物資集中采購制度。積極探索會計委派制度。建立健全環境影響評價及咨詢評估的財務管理制度。
(六)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和驗收監管制度。嚴格執行環境治理工程建設招投標制度,逐步實現環境治理工程建設全部實行招投標。
(七)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工作體制。各級環境保護機關及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內設紀檢監察機構。完善支部紀檢委員定期匯報制度。
(八)建立健全保證制度落實的責任制。各級各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保證制度落實的責任追究機制,包括決策失誤、執法過錯、用人失察、失職瀆職、違規違紀等方面責任追究制度。
*年為制度建設年,*年底以前建立健全以上八個方面的制度。
四、強化監督,抓住反腐倡廉的關鍵環節
逐步建立健全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把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結合起來,既防患于未然,又及早發現和解決發生的腐敗問題。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把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組織監督與法律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社會監督結合起來,增強監督的整體合力,提高監督的實際效果,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
(一)突出監督重點。加強對環保局行政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的監督。認真監督他們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認真監督領導班子貫徹實行民主集中制包括議事規則的情況,認真監督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情況。
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加強對《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政許可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環境監察管理工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加強對環境信訪舉報查處、排污費申報、收繳、使用、重大污染事故糾紛處理及建設項目審批、驗收等活動的監督。加強對直接從事污染治理現場監督工作人員管理、日常執法工作的監督。適時組織專項執法檢查或抽查。規范執法管理,落實“三個杜絕”(杜絕吃、拿、卡、要、報現象,杜絕個人執法行為隨意性及權力過大現象,杜絕排污收費、工程治理咨詢、評價、監測亂收費的現象)。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和工作機制。
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把監督工作滲透到推薦提名、考核考察、醞釀討論、任免決定等各個環節之中。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提出的“十不準”紀律規定。確定的考察對象和決定任命的人選,要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各級各單位對擬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黨組討論前,均要先聽取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
加強對環保專項資金運行的監督。規范財務管理,加強對事業單位資金運行的監管。加強對事業單位負責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的考核、評估及責任追究。堅決杜絕“小金庫”。加強對專項資金重點是排污費收繳及行政經費等使用情況的監管。加強對集體資產的監管,防止資產流失。適時組織專項檢查。
(二)發揮監督主體作用。加強黨內監督。各級黨組、紀檢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章》和《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全面落實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重點加強對黨的各級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的監督。認真執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督作用。按照《黨章》的規定,逐步實現基層黨委由選舉產生。逐步推行黨務公開。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監督作用。
支持和保證法律監督、社會監督、民主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的監督。堅持和完善聘請特約監督員行風評議員、監督員的做法。做好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及監督的聯席會議制度。
深化行政監督。認真貫徹執行《行政監察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的意見》,開展廉政監察、執法監察、效能監察,維護行政紀律,保證政令暢通,促進嚴格執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全面實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堅持離任必審,逐步推進屆中審計,保證重點工程和項目的審計,運用好審計結果。做好行政復議工作。
接受社會監督。全市環保系統要繼續深化民主評議行風活動。設立公開舉報電話、舉報箱和電子郵箱。認真貫徹《國務院信訪條例》。環境監察“12369”要正常運行,各級環保部門要定期接待群眾來訪。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推行并規范政務公開,*年底,全市環保系統都要全面推廣電子政務。
環保系統的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干部,在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的同時,要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做廉潔自律和接受監督的表率。
(三)擴大監督效果。建立監督反饋機制。對各方面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認真聽取,及時研究,切實整改、解決或落實。辦完一件即向監督主體反饋一件,重要情況隨時反饋。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正確對待、處理監督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嚴肅懲治,為預防腐敗創造條件
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處工作力度,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以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堅持法律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紀違法行為,都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堅持懲治腐敗與保護黨員干部權利并重的原則。堅持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體現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的原則。堅持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經濟處罰、組織處理、限制執法資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強辦案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
(一)加大辦案力度。既要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也要注意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嚴肅查處環保系統發生在各級領導干部中濫用權力、謀取私利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處違的民主集中制,破壞集體領導的案件;嚴肅查處利用審批權、人事權、執法權違紀違法的案件;嚴肅查處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案件;嚴肅查處失職瀆職,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和公民環境權利的案件;嚴肅查處重大工程項目中發生的案件;嚴肅查處與民爭利,損害群眾利益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件;嚴肅查處發生在環境影響評價和咨詢等法律服務行業的違紀違法案件和不正之風。對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錢送錢和買官賣官,參加賭博,以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非法利益等頂風違紀的案件,及時嚴肅處理。
(二)依紀依法辦案。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紀委監察部《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意見》。堅持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方針貫穿于整個辦案工作的全過程。嚴格按照法定權限使用辦案手段和措施,切實保障被調查處理人的合法權利。切實加強對辦案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和協調。建立協作辦案機制。
(三)深化辦案功能。建立大案要案通報制度,警示黨員干部防微杜漸。環保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推行“一案雙報告”和“一案雙建議”制度(案件查結后,調查組提交案件調查報告和案件分析報告,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建議)。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或部門認真整改;對一些帶傾向性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對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環節,向有關方面提出源頭治理的建議。對經過深入調查確實沒有問題的,要及時澄清是非,保護堅持原則、敢于改革的干部。做到查辦一個案件,總結一次教訓,制定和完善有關制度,努力消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條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
六、加強理論方面的學習,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深入推進環保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提高環保行政各項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水平,從實踐和理論兩方面積極探索,為全系統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從根本上消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
積極開展理論研究和探索工作。圍繞環保系統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緊密聯系實際,深入開展理論研究和探索工作,為推動反腐倡廉的實踐提供理論支持。各級領導干部要進一步重視反腐倡廉理論研討工作,帶頭開展理論探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組織和協調好反腐倡廉理論研討工作。要把反腐倡廉理論研討作為理論研究的重要內容。制定年度理論研究計劃。近幾年要重點研究如何構建環保系統特點鮮明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如何發揮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作用。要認真做好理論研討成果的轉化工作。
七、加強領導,確保《實施綱要》落到實處
(一)各級黨組要把懲防體系建設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好。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貫徹《實施綱要》的重要意義,深入學習,廣泛宣傳,堅決貫徹落實。把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融入環境保護中心工作和業務工作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充分發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或反腐倡廉聯席會議的作用,對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各級各單位領導班子中主要領導負總責,確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其他成員根據分工各負其責。各業務部門要認真完成實施意見的分工任務。*年中,系統各單位出臺實施辦法并制定工作意見。
(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各級紀檢組要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于《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積極協助黨組及時制定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及分工方案,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建立健全保證實施意見落實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責任機制,把任務分解到單位、部門,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要求。建立健全督查機制,加強對任務分解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把工作完成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終考核。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實行獎優罰劣。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為實施意見的落實提供有力的組織和物質保障。通過建立健全環保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全面推進生態市建設和環保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服務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