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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實施殯葬管理工作“十五”計劃期間,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全市火化率達100%(除上、下川島被列為省土葬改革試驗區外),“三道兩區”歷史舊墳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殯葬設施建設有了很大發展,殯葬服務價格管理逐步規范,葬禮葬法改革穩步推進,節儉、文明、健康、科學的喪葬新風初步形成。但是,全市殯葬工作仍存在個別地方認識不夠到位,工作人員和工作措施不夠落實;殯葬事業經費投入不足,殯葬設施建設緩慢,骨灰存放設施建設滯后,骨灰管理環節薄弱等問題。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殯葬改革,加強和規范全市殯葬管理工作,使我市殯葬管理工作在“十一五”規劃期間(**—2010)與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省、江門市有關殯葬管理政策、法規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十一五”期間,我市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法治社會、和諧社會、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綠色**為原則,加強殯葬管理,規范殯儀服務,積極穩妥地推進殯葬改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任務
“十一五”期間,我市殯葬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鞏固和深化殯葬改革”的殯葬工作要求,在鞏固已取得殯葬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殯葬執法力度,規范殯葬管理,積極穩妥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加強骨灰安放管理,節約殯葬用地,倡導生態葬法;實現葬法與葬禮改革同步進行,革除喪葬陋習,文明節儉治喪,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三、實現目標
(一)鞏固火化率。**年至2010年,全市火化率要保持100%(上下川島除外)。
(二)健全機構,落實殯葬事業經費。在**年底前,要建立健全殯葬管理領導機構和執法機構,并落實殯葬事業經費,確保殯葬工作有人辦事、有錢辦事。
(三)加快殯葬設施建設,規范殯葬行業管理。**年底前完成制定生態公共墓地建設規劃,并以2個鎮為試點,推動生態公共墓地建設,力爭在2010年底前,全市各鎮和有條件的村都建立起公益性生態墓地。同時,根據民政部和省民政廳的要求,積極開展優質殯儀服務和創建等級殯儀館工作,**殯儀館力爭到2008年達省等級殯儀館標準、2010達國家等級殯儀館標準。
(四)加強骨灰安放管理,治理亂埋亂葬。加大骨灰安放設施建設力度并制定實施骨灰安放管理的規定。從**年開始用三年的時間重點治理新出現的骨灰裝棺土葬、建造墳墓散埋散葬,確保新墳不在公益性生態墓地以外的地方不冒出來,鞏固“十五”期間清理歷史舊墳和“三道兩區”散葬墳的成果。
(五)建立殯葬管理信息聯絡體系。**年6月30日前,在農村完成村級殯葬管理信息聯絡員設立工作,每個村委會設殯葬管理信息聯絡員一名,由村“兩委”干部兼任。臺城城區及各鎮圩鎮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立殯葬管理信息聯絡員。
(六)倡導殯葬新風,深化葬禮改革。堅持葬法改革與葬禮改革并重,破除喪葬陋習,引導群眾文明節儉辦喪,逐步轉變群眾陳舊的喪葬觀念,使殯葬法規、殯葬改革政策深入人心,并形成積極支持、自覺參與殯葬改革的良好氛圍,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市、鎮兩級要進一步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統一管理,各有關部門緊密配合”的殯葬管理協調領導機制和工作運作機制,切實加強殯葬工作的領導。要建立和完善殯葬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殯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解決殯葬改革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把殯葬管理工作目標納入社會和經濟建設的總體規劃,列入政府工作考評內容。要落實殯葬管理目標層級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逐級分解目標,落實責任。民政部門作為殯葬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要主動做協調工作,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宣傳、傳播、旅游、文化、教育等部門要緊密配合,宣傳殯葬改革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土資源和林業部門要大力支持公益性生態墓地建設,加強對散葬墳的整治力度;公安、工商和城管部門要加強喪葬秩序和喪葬用品市場的監管力度;其他部門要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年9月底前,各鎮要健全殯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形成文件報市民政局備案。
(二)制定規劃,認真實施。各鎮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從實際出發,制定本地區**—2010年殯葬管理工作計劃的實施細則或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要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民政部頒發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鎮人口的數量及分布情況,科學合理地制定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公益性綠色生態墓地建設總體規劃,并于**年11月底前報市民政局審批同意后實施建設。
(三)加強執法,規范管理。要進一步加大殯葬執法力度,市要設立專門的殯葬執法機構,各鎮要將殯葬執法納入鎮綜合執法機構職能并保障經費的落實。要依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現有的各項殯葬管理政策,采取強制管理措施,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的殯葬行為。要按照簽訂的殯葬管理目標責任書,切實抓好遺體火化和骨灰管理工作,確保火化率不掉下來,三道兩區內新墳不冒出來。要建立健全殯葬管理各項制度,進一步加強殯儀館、公墓、骨灰樓堂等殯葬服務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規范殯葬服務單位內部管理,加強行業自律,不斷提高殯葬服務單位管理水平和殯儀服務質量。要繼續抓好殯葬行業行風建設,加強和規范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業不正之風,規范殯葬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殯儀服務質量。
(四)加大投入,保障經費。市、鎮兩級政府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殯葬事業專項資金。要從殯葬工作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出發,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做到殯葬改革經費投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并逐年提高投入比率。要管好用好殯葬事業經費,提高其使用效益,保障殯葬事業發展和殯葬管理工作人員經費的落實。要積極推行殯葬服務(遺體火化除外)社會化,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改善公益性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推進殯葬事業的發展。
(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殯葬改革。要做到經常性與階段性相結合,堅持把每年4月作為殯葬改革宣傳月。要注重宣傳的實效性與針對性,加強殯葬改革有關政策、規定的宣傳,加強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喪的宣傳,加強殯葬改革先進典型的宣傳。通過宣傳引導廣大群眾正確理解殯葬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深遠意義,增強依法治喪、厚養薄葬的自覺性,營造一個全社會理解、支持、參與殯葬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六)實行考核和督查制度。市政府每年底組織對各鎮完成殯葬管理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實行獎懲制度,凡考核達標的,由市政府通報表揚,并給予鎮長及分管領導適當獎勵;凡考核不達標的,由市政府通報批評,并給予鎮長及分管領導黃牌警告。同時,實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專項督查(每年不少于4次),并將檢查情況通報全市。各鎮要參照市的做法,加強對村級殯葬管理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并把殯葬管理目標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的條件之一,以確保目標任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