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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號)的規定,《省行政執法證》、《省行政執法監督證》每5年換發一次。截至年底,我區年使用的“兩證”即將滿五年。為做好新式“兩證”的換發工作,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水平,按照省、市政府法制辦統一部署,經區政府同意,決定舉辦一期全區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班(暨第六期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班),培訓結束即進行考試,考試合格者予以換發新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組織及受委托執法單位中,符合《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在編人員。具體培訓對象已經各行政執法單位報送并由區編委辦核定。
不在執法崗位的人員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予培訓。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培訓時間:年12月10日全天,上午8:00時報到,8:30時上課,下午1:30時上課,4:00時組織考試(市法制辦監考)。中午統一在高專第三學生食堂用自助餐。
培訓地點:景德鎮高等專科學校圖書館五樓學術報告廳(進學校正門后往左側前行至道路終端)。
報名截止時間為年12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
三、培訓內容
1、常見行政執法行為疑難問題解析;
2、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程序;
3、行政執法監督、執法責任制與行政救濟。
按照省法制辦要求,培訓采用全省統一教材《行政執法教程》和專用試卷。
四、培訓費用
本次辦證工本費、培訓費、教材費、考試費、餐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60元,由參加培訓人員所在單位統一于報名時交納。
五、工作要求
此次培訓班將邀請我市高等院校法學教授和法律實務工作者前來授課,授課將以實務操作為主。
請各單位按本通知附件要求,填寫參加培訓人員報名匯總表,并指定一名行政執法證件核發工作聯系人,負責與區政府法制辦聯系執法培訓和辦證工作。參加培訓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缺席,我區也不再另行組織此項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