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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里與市總工會聯(lián)合召開全市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作會議,標志著我們與各級總工會的密切合作,從后臺走向了前臺,邁出了關鍵和實質性的一步。今天會議的主要目的和議程,就是要統(tǒng)一各級地稅機關對代收工代收政策,對代收工作進行具體安排,動員全市地稅機關積極投入代收工作。地稅部門代收工會經費,是經過市政府同意,在縝密規(guī)劃、細致調研的基礎上,規(guī)范工會經費收繳體制的一項重要變革。《*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市地稅局代為收繳工會經費的通知》(漯政[20*)43號)明確規(guī)定,自20*年1月1日起,由市地方稅務局按月代為收繳本市轄區(qū)內企業(yè)、非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工會經費,市總工會、市地稅局也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市總工會委托*市地方稅務局代為收繳工會經費的通知》(漯工發(fā)[20*)23號)等有關文件。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是繼地稅代征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后,政府賦予地稅機關的又一項重要職責,這對拓展地稅部門的職能空間,建立與各級工會組織和社會各界的密切聯(lián)系,樹立地稅部門的良好形象,將起到積極作用。為確保地稅部門代收工會經費工作順利運行,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認識要到位
地稅部門代收工會經費,責任重大,意義深遠。
首先,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是貫徹《工會法》、維護職工權益的需要。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依法履行職能、發(fā)揮工會組織作用、維護職工權益的物質保障,是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重要條件,也是實施扶貧濟困,幫助下崗職工再就業(yè)的重要資金來源。工會經費可以在稅前扣除,用之于職工,其本質就相當于一個初次分配。地稅代收工會經費后,工會經費的收繳局面將會有新的突破,有利于各級工會組織有效開展工作,實質上就是維護了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其次,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是共享行政資源、提高收繳效率的需要。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是適應市場經濟發(fā)展要求,將工會經費收繳納入法制化軌道的需要,有利于工會經費的依法收繳、剛性收繳,提高收繳效率。從外地考察結果來看,地稅代收工會經費,一方面,充分運用了地稅部門的信息資源和征收資源,強化了對繳費單位依法繳納工會經費的約束力,使繳費單位自覺申報繳納工會經費的意識明顯增強,擴大了工會經費的收繳面,減少了空白點,提高了收繳率,工會經費收入明顯增加。另一方面,有效緩解了各級總工會信息匱乏、人力不足的狀況,規(guī)范了工會經費的收繳模式,使工會經費的收繳步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軌道。
第三,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隨著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樣化,部分困難職工成為弱勢群體,其就業(yè)、生活、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等問題遇到很多困難,需要社會的關心愛護,需要工會組織的幫扶。工會組織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為突出維權職能,對弱勢群體提供幫助,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fā)揮作用,必須要有經費作支撐,離不開工會經費的收繳。地稅代收工會經費后,能夠提高收繳效率,增加工會經費收入,為工會組織維護弱勢群體權益、構建和諧社會提供財力支撐。
第四,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是拓展地稅職能的需要。我們要正確對待代收工作,一方面,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是市政府和市總工會對我們地稅部門的充分信任,我們要以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和飽滿的工作熱情,不負重托,努力做好工會經費代收工作。另一方面,地稅代征各類基金和規(guī)費,也是一個大的趨勢,在部分省市,地稅代征基金和規(guī)費的金額,已與稅收收入不相上下。我們要通過今明兩年“一金一費”的代征工作,在拓展地稅職能的基礎上,為下階段出現(xiàn)的代征任務打下堅實牢固的基礎。
二、政策要到位
掌握政策是正確執(zhí)行政策的前提,地稅部門要做好代收工會經費工作,必須掌握領會好有關的代收政策規(guī)定。
(一)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范圍。一是*市轄區(qū)內的企業(yè)、非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繳費單位)應上繳的工會經費以及20*年最后一個計費期應繳及欠繳的工會經費;二是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他組織應上繳的工會組織建設籌備金。
(二)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比例。原來各級總工會自收工會經費時,收繳比例一般為自留的部分,即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的40%,地稅代收后,為切實保障各級工會的合法權益,地稅部門要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的全額進行代收。
(三)工會經費的申報繳納期限和地點。各繳費單位應按照稅收征管范圍,于每月終了15日內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并接受地稅機關的監(jiān)督。
(四)代收票據(jù)的使用和管理。共有兩種代收票據(jù):現(xiàn)金繳費的,使用《*市地方稅務局代征工會經費現(xiàn)金繳款書》;轉賬繳費的,使用《*市地方稅務局代征工會經費繳款書》。兩種繳款書由市總工會組織印制,市局計財科負責按稅收票證模式進行統(tǒng)一管理。
(五)工會經費的收繳級次。各級地稅機關要嚴格按總工會確定的繳費單位收入級次,進行信息采集工作,并在代收時將工會經費準確繳入指定賬戶。
(六)工會經費的催報催繳。對逾期未繳或少繳工會經費的繳費單位,地稅機關要協(xié)同總工會做好催繳和監(jiān)督工作,但必須要牢記我們處于協(xié)同的位置,不能超越職責權限,擅自進行一些沒有法律依據(jù)的行政行為。
(七)工會經費的核定。對賬證不健全,或不能如實申報工資總額的繳費單位,按市總工會《關于如何核定有關單位工資總額的函》(漯工函字[20*]01號)的要求,由地稅按照我市確定的當年區(qū)域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核定出每月應繳的工會經費數(shù)額,在信息采集環(huán)節(jié)錄入地稅代收軟件。
(八)工會經費的稅前扣除。根據(jù)中華全國總工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會經費稅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總工發(fā)[20*]9號)文件精神和我市的代收實際,地稅代收的繳費單位,每月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繳納的工會經費,可以憑《*市地方稅務局代征工會經費現(xiàn)金繳款書》或《*市地方稅務局代征工會經費繳款書》在稅前扣除。
(九)關于業(yè)務費和開辦費問題。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應按實際代收數(shù)額提取一定比例的業(yè)務費,原則上不能突破實際代收數(shù)額的5%,由總工會按期支付,用于代收資源的補充完善和日常代收開支。為保證代收工作的/頃利開展,縣區(qū)總工會應支付同級地稅局一定的開辦費,用于前期的宣傳培訓、必要資源的配置等,具體數(shù)額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三、措施要到位
工會經費的收繳,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代收工會經費對我市地稅部門而言,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任務。各級地稅機關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工會經費的代收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地稅機關領導干部要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抓好工會經費的代收工作。要結合實際把代收工會經費的措施和任務分解到具體崗位、明確到具體人員。要及時分析研究代收工作中出現(xiàn)的情況和問題,積極完善措施,促進代收管理。工作中,特別要注重依法代征和文明行政。為確保代征工作的順利運行,市總工會和市地稅局將成立工會經費代收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代收工作,以保證工會經費代收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市局將于明年將代收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
(二)搞好政策宣傳。地稅代收工會經費之前,各級總工會由于客觀因素的制約,工會經費的征繳措施偏軟,許多繳費單位的依法繳費意識淡薄,甚至存在“討價還價”的現(xiàn)象。地稅代收工會經費之后,不僅對我們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對繳費單位和社會各界,也需要一個認識和接受的過程,因此,做好宣傳工作尤顯重要。市政府的43號文件和工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為地稅代收工會經費提供了可靠的依據(jù)和保證。我們一定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深入開展宣傳。要充分依托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采取刊發(fā)公告通知、印發(fā)宣傳資料、張貼宣傳圖畫、制作宣傳版面等方式,對代收工會經費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宣傳,使廣大繳費單位和有關部門認識到地稅部門代收的合法性,消除不必要的誤解,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同時,各單位要強化對代收政策業(yè)務的學習培訓,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為順利開展代收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三)落實總局要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稅務機關代收費項目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160號)對稅務機關的各類代收費進行了規(guī)范要求。針對我市代收工會經費的實際情況,根據(jù)總局要求,各級地稅機關在代收工作中要特別注重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嚴格區(qū)分稅費。嚴禁代收費與稅款、滯納金及罰款“捆綁式”征收,不得與稅款、滯納金及罰款混合核算,不得與稅務機關的行政經費混合核算,不得使用稅收完稅憑證,不得隱瞞、截留、占壓、坐支和挪用代收費,嚴禁擴大《稅收征管法》的適用范圍。二是規(guī)范實際操作。要充分利用現(xiàn)有條件,合理安排收費力量,辦稅服務廳可以實行“兩統(tǒng)兩分”,即窗口外納稅人與繳費人統(tǒng)一排隊、統(tǒng)一申報繳納;窗口內稅務機關對稅、費分別開票、分別運轉。
(四)注重基礎工作。主要是指信息采集工作。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采集環(huán)節(jié),相當于稅收的稅務登記、定稅戶的稅款核定兩大環(huán)節(jié),是整個代收工作的基礎和開端,相當于“初始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信息采集環(huán)節(jié),各級地稅要及時向同級總工會提供所管理的企業(yè)底冊,由總工會認定繳費單位范圍、收入級次和賬號、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等內容,地稅據(jù)此進行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應該是代收中最早開始的實質性具體工作,會有一定的工作量,也可能會出現(xiàn)一些細節(jié)性問題,對此,我們要本著積極的態(tài)度,在及時溝通的基礎上,加以研究解決。在此,市局要求:信息采集工作,務必在代收系統(tǒng)試運行之前完
成。
(五)優(yōu)化代收服務。各級地稅機關要充分利用現(xiàn)有的辦稅資源,開展規(guī)范文明的優(yōu)質服務。有條件的地稅機關可以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專門的“工會經費代收窗口”,實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務,為繳費單位營造良好的繳費環(huán)境和秩序。
(六)強化部門協(xié)作。代收工作中,地稅部門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要最大程度地做好配合、協(xié)調工作。一方面,是地稅內部的工作配合。代收工作,涉及稅政、征管、計財、信息中心等多個部門,各部門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代收工作。稅政負責代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和完善協(xié)調;征管負責辦稅大廳征收資源的調配;計財負責代收票據(jù)的統(tǒng)一管理;信息部門負責代收軟件的技術支撐。另一方面,是地稅與工會間的協(xié)作,代收工作中,地稅部門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要主動地與工會搞好配合。宣傳環(huán)節(jié),我們要通過基層專管員,向各繳費單位發(fā)送有關宣傳資料和繳費申報表;代收環(huán)節(jié),我們要做好申報的受理、票據(jù)的開具、現(xiàn)金的解繳等工作;代收軟件,要充分考慮工會的需求,有條件的要充分發(fā)揮網絡資源的優(yōu)勢,將網絡作為信息共享的平臺,為工會提供訪問地址和權限,及時查詢、匯總、統(tǒng)計、打印有關代收數(shù)據(jù)和報表;代收期后,以總工會名義制發(fā)聯(lián)合催繳文書,由地稅專管員送達。
同志們,代收工會經費,是市政府交給我們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市總工會對我們的充分信任,我們要珍惜機遇,不負重托,努力把代收工作做實、做好。我相信,有各級政府的領導重視,在各級總工會的密切配合下,通過各級地稅機關的共同努力,地稅代收工會經費工作,必將順利推進并取得突破性進展,必將為各級工會組織的建設和工會職能作用的發(fā)揮、為促進我市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