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行政單位公務用車保險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
為了加強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統一保險的管理,節省財政開支,促進廉政建設,更好地為機關工作和事業發展服務,現就*年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新一輪小汽車統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保范圍
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預算外、專項資金、事業收入及其他政府性資金)供給的所有公務用車。
二、統保險種
新一輪的公務用車統保,所適用的險種采用基本險、附加險以及交強險三種形式,其中基本險包括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10-20萬元),附加險包括車上人員責任險(1-3萬元)、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各單位預算內供給的車輛應嚴格執行上述險種。
三、統保時限
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統保時限為*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各單位公務用車原已參加保險但與統保時限不一致的,考慮到與交強險保期一致及方便單位的原則,單位可在原保險到期日起,按一年期進行續保。
四、統保招標
為維護有序的市場競爭,規范車險的售后服務,進一步節省財政和市直單位的開支,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邀請招標,確定*年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新一輪公務車的定點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山市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山中心支公司以及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黃山中心支公司。
五、結算方式
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在自由選擇中標的保險公司進行公務車統保后,其經費結算方式可分為:一是單位預算內供給的車輛,其經費的結算方式仍按原來的模式進行結算,即財政部門在接到中標保險公司出具審核過的保單后,保費由財政部門統一在單位的經費預算中代扣,分期支付;二是單位預算外等其它資金供給的車輛,其經費結算時由單位根據中標保險公司出具經審核過的保單,將款支付到政府采購中心專戶進行集中,再由政府采購中心與定點保險公司統一結算,分期支付。
六、其他事項
定點保險公司要熱情承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車輛保險,做到服務熱情、查勘迅速、定損準確、賠償及時。按照黃山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協議規定,定點保險公司必須給予優質服務和政府采購的優惠價格。對定點保險車輛實行全方位上門服務,如24小時接待報案、無償救援服務和上門提供理賠服務等。定點保險公司應認真遵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嚴禁弄虛作假,并自覺接受財政部門及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指導、業務協調和監督檢查。如出現其它重大違約行為或年有效投訴達4次的,將被取消定點資格,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車輛險采購。
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司機安全駕駛教育,規范行車安全考核,確保行車安全。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車輛保險的管理,按照要求選擇中標的保險公司進行投保,擅自到非定點保險公司投保的,財務部門一律不得報銷,違反規定的,將由財政部門扣減同等款額的公用經費或進行必要的處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