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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各部門(單位)、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淄編辦〔20*〕64號),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員計劃的制定
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統一組織。
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要嚴格按照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的規定,實行招聘人員計劃管理。原則上每年招聘兩次,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確定。事業單位擬招聘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分別于每年2月底、8月底前報市編辦進行編制和人員結構審核。根據審核情況,事業單位擬定招聘計劃,按照管理職權,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招聘計劃包括的內容為:招聘單位編制數、空編數、擬招聘崗位及人數、編制審核情況、招聘的范圍、標準及條件等。
招聘計劃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下達。
二、招聘人員的范圍和條件
公開招聘要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身體素質和其他條件。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財務、審計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在職人員應聘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事業單位招聘的崗位分為: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的范圍指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和科級以下普通管理崗位。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指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和科級及相應管理崗位。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指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崗位。
應聘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市常住戶口、大專以上學歷(應聘工勤崗位的可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其資格條件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要明確、具體,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人員報考作出規定;同一主管部門下屬不同招聘單位的相同、相近崗位,可予以適當歸并,集中招聘。
三、招聘的方法步驟
(一)招聘公告
根據批準的各單位的招聘計劃,制定招聘公告,通過相關媒體。招聘公告的內容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相關待遇;應聘人員條件;考試、考核的時間、內容、范圍以及報名方法等。招聘公告一般在報名前15天,公告時間不少于7天。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個人報名。由各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繳費。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資格審查時,要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專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報名的,需提交就業推薦書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原則上采取筆試、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人員,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試題由市組織人事部門命制,主要測試其掌握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市情市況等基礎性知以及綜合寫作能力。
招聘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人員,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對急需的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以及因涉密、專業特殊等不宜公開或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分別經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認定,按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及其《補充說明》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
招聘工勤崗位人員,原則上采取筆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也可根據崗位需要重點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筆試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應考人員有政策加分因素的,在筆試成績上增加規定的分數。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根據招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2、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可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專業測試及實際操作等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面試考官一般為7人,由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具有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及用人單位有關人員擔任。根據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確定考官人員的組成結構和比例。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宣布。
(四)考核體檢
按照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各占一定比例(不進行筆試的,以面試成績確定)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采取直接考核或按簡化程序招聘的,按應聘的實際人數確定人選。考核主要內容應包括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考核、體檢人員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簽訂聘用合同和編制備案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經7至15日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分別由組織人事部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事業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備案。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和《關于XXX公開招聘人員編制和人員結構審核的函》到市編辦辦理編制備案手續。事業單位持市編辦出具的《編制備案通知單》到組織、人事、財政、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檔案關系、工資、保險、戶籍遷移、畢業生派遣等相關業務。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享受所在單位的各項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師范類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招聘,由市教育局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下達的招聘計劃組織實施。
各縣(區)、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可參照淄編辦[20*]64號文件和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