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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管理,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業的綜合素質,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的從業資格和市場行為,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9號令)、《*省建筑業企業行業信用評價辦法》(黑建建〔〕48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開展年度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和內容
在*市行政區域內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均應參加評價(不含農墾、森工系統企業);具體評價內容按照《辦法》要求執行。
二、評價時間、步驟和方法
(一)評價時間
*年4月15日至7月末。
(二)評價步驟
哈市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1.*年4月15日至5月末,重點開展三級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的評價。
2.*年6月初至7月中旬,會同省建設廳開展對二級以上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和無級別企業的評價。
3.*年7月末為總結階段。根據省廳最終審定結果,市建委將通過文件和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依照省、市有關規定兌現獎懲。
(三)評價方法
1.此次資格素質及信用評價工作實行紙質文件和網絡審查同時進行。未上網的企業為不合格企業。
2.三級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的資格素質及行業評價由市建委組織實施,采取集中審查和實地踏查的方式進行。二級以上總承包、專業承包和無級別企業的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由省建設廳和市建委共同組織實施,采取對企業實地踏查和書面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首次被評為不合格的企業,允許在一周內完善資料進行復審,其復審結論為最終結論,但經過復審的企業均不能評為優秀企業。
4.企業市場行為以2007年度市建委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為評價依據。
5.各縣(市)企業由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評,初評結果統一報市建委,由市建委對各縣(市)的評價情況進行抽查后,形成最終結論。
6.年和年新辦建筑施工企業,其工程結算收入不列為評價內容。
三、組織領導
成立*市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委員會。
主任:曲維嵩
副主任:張曉光
成員:企業站、建管處、質監站、安全站、招標辦、造價站、建筑市場監察大隊負責人及各區、縣(市)建設局主管領導組成(各成員單位責任分工見附表)。
評價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筑企業管理站,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四、信用等級的設定
此次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設五個等級,95分以上為優秀,94-85分為良好,84-75分為合格,74-65分為基本合格,64分以下為不合格企業。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評價的企業,其評價結論為不合格企業。
五、企業應提交的審查資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申請表
(二)綜合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
3.由審計事務所出具的本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
4.近3年統計報表(網絡申報版);
5.繳納稅費票據(原件)。
(三)企業人員
1.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原件);
2.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作簡歷、職稱證(原件);
3.中級以上(含中級)工程技術人員職稱證(原件)。
以上人員證書需同網上填報的一致。
(四)工程業績
近3年最高工程結算收入年度的工程業績和年度在國外、省外、市外承擔工程的業績材料
1.工程合同(原件);
2.中標通知書(原件);
3.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原件)。
(五)附加指標中技術進步與創新能力
年度獲得獎項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六、幾點要求
(一)本通知和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申請表等有關資料統一用A4紙在*市建筑企業管理站網站下載
(二)各參評部門應當將建筑施工企業資格素質及行業信用評價結果作為行政審批、日常監管、招標投標、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并實行差異化管理:
1.優秀企業,各參評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給予下列相應政策支持和服務:
(1)工程投標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中標;
(2)一年內免于資質審查;
(3)優先晉升資質等級及增項;
(4)評優、評先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5)在納稅方面依法給予相應的優惠,在信貸方面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扶持,適當減免有關保證金、抵押金;
(6)在建筑市場綜合考評和執法檢查時不作重點監管。
2.良好企業,比照優秀企業(1)、(3)、(4)、(5)條規定執行。
3.合格企業,可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4.基本合格企業,對其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內重點監管,不得申報資質升級、增項、變更,不得參加政府和行業各項評優活動;整改合格的,晉升信用等級;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降為不合格企業。
5.不合格企業,除按照基本合格企業重點監管外,限制在哈從事建筑活動,一年內不得參加新項目招投標,重新核定資質等級;連續兩年不合格的,不得在哈從事建筑活動,建議資質管理部門吊銷其資質證書。
(三)各企業要對這次評價工作高度重視,責成專人負責,認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好貫徹落實,保證提供詳實、準確的審查材料,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將依照規定嚴肅處理。
(四)各參加評審部門要抽調專人參加評審工作,服從統一安排,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完成各自承擔的評審工作任務。
(五)參加評審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評價、秉公辦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得借工作之便向企業吃、拿、卡、要、報。違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