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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號)和省市有關實施意見精神,全面增強水利對經濟社會的支撐和保障能力,結合鄞州區十二五水利發展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四大優化升級”戰略部署,按照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區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切實把水利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出發點,以大力發展民生水利為重點,以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為動力,以構建完善防洪減災體系、水資源供給和水環境保障體系為主要建設任務,積極推進農田水利建設,全面提高水利安全度和管理水平,提升水利設施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推動水利科學和諧發展,為率先基本實現水利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到年,使水利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與保障能力有顯著提高,基本實現與鄞州更高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水利發展新格局,水利改革發展和現代化走在全市前列。主要目標是:
進一步健全水利綜合防洪減災體系。奉化江、姚江及重要支流防洪標準達到20~50年一遇,城區達到50年一遇,中心鎮達到20年一遇,海塘按規劃達標;平原排澇標準達到10~20年一遇,其中鄞州中心區達到20年一遇;流域面積20平方公里以上的小流域按規劃達標;山洪災害易發區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基本建立。
進一步構筑區域水資源供給安全保障體系。城鎮供水保證率達到95%以上,農村供水保證率達到90%以上,實現生活生產生態水資源統一調配。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90%以上,其中皎口水庫、周公宅水庫水質達到Ⅱ類以上。
進一步完善農田水利設施配套體系。有效灌溉面積占耕地面積比重達到90%以上,高效節水灌溉面積占糧食功能區、現代農業園區中適宜建設面積65%以上,田間灌排設施全面完善,農田水利防洪抗災能力顯著提高。
進一步形成保障民生、服務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發展格局。以鄉鎮單元的水利綜合發展規劃為抓手,摸清家底,統籌規劃;消除規劃內病險水庫、水閘和屋頂山塘的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快農村水源保障工程建設步伐,全面推進農業節水建設。
進一步構建水環境水生態健康保障體系。對城鄉河道進行系統整治,建成區河網治理率達到100%,完善市區調水河道及配套設施,強化引排水動態管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開展農村污水處理的行政村達到70%以上。
進一步建立水利管理和運行保障體系。基本形成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推進事關水利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創新,建立健全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治水害的制度體系,完善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全面提升水利社會服務與行業管理能力。
(三)基本原則。一要堅持民生優先,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利問題,水利建設優先投向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水利領域。二要堅持統籌兼顧,將興利除害、建設與管理、治標治本、城市農村、流域區域、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有機結合,協調發展。三要堅持改革創新,加強水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攻堅,深化水利管理改革,著力構建符合科學發展要求、富有鄞州特色的現代水利發展體制。四要堅持政府主導,強調水利的公益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地位,建立健全公共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和以政府為主導、多渠道投入的水利投融資機制,形成政府與社會治水興水合力。
二、切實強化防洪減災能力建設
(一)加快推進防洪排澇工程建設。重點實施奉化江、姚江堤防加固工程以及鄞東南沿山干河工程建設,加快治理大嵩江、東江、剡江干流,新建堤防52公里,同步改善城區沿江生態景觀,配套水利設施。結合區域開發實施九曲河、前塘河、中塘河等10公里主干河道整治,并按照市區河網水系專項規劃要求全面治理城鎮區域河網,提高水面率,清除阻水節點,進一步排查治理低洼地。加強城區雨洪災害防治,合理安排和鼓勵修建雨洪調蓄設施,開展城市暴雨洪水災害風險圖編制工作,指導社會公眾增強自主避災減災知識。結合區域開發加快水利綜合治理,促進重要建成區、開發區和城鎮的防洪排澇能力分類達標。
(二)加快推動山洪災害防治。實施三溪浦等15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病險水庫的年發生率控制在2%以內;完成28座萬方以上的屋頂山塘整治;以鄉鎮為單元分類推進山塘治理。加快山區小流域治理,優先安排洪澇易發、穿鎮過村和保護對象重要的小流域,全面完成4條重要小流域改造及20公里重點穿村過鎮溪坑治理。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危舊房改造及人員避讓搬遷,推進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工程治理,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建立完善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建成全區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體系。
三、切實強化水利服務現代農業能力建設
圍繞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求,不斷完善農田水利配套設施建設。以糧食功能區、現代農業園區為重點,以區域灌排水系、高效節水設施等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為主要內容,完成20萬畝糧食功能區和3萬畝現代農業園區的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建成一批區域性農田水利示范區,建立完善農田水利設施建后運行管理與維護長效機制,著力提升耕地生產能力。以灌排泵站、水閘更新改造、河道疏浚、渠系配套和節水改造等為主要內容,廣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一批大中型灌區,改造渠道350公里,新增灌溉面積5萬畝,以提高農田灌溉保證率和排澇標準,增強農業、農田的防災抗災能力。加快推進基地農業節水改造與建設,加大項目實施和推廣應用力度,新增噴微灌設施受益面積1.5萬畝,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數。
四、切實強化水資源供給與水環境保障能力建設
(一)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工程建設。實施大中型水庫水資源保護項目,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防護濕地建設、坡地治理;推進水源涵養區水土流失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40平方公里。擴大水庫上游生態公益林范圍,增加生態公益林補助面積,并逐年提高補助標準,嚴格禁止山林開墾,完善森林防火體系,增強固土護坡、涵養水源、調節徑流的功能;全力推進農業生態環境治理,有效削減農業面源污染;全面實施庫區生活污水處理,推進污染企業的搬遷改造,規范整頓農家樂等項目,加強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探索建立飲用水源保護管理和考核機制。
(二)加強飲用水源及平原河網的水質保護。完善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機制,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任何與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各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一切影響飲用水安全的項目。加快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及污水處理廠建設,禁止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直接向平原河網排放。推進和完善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評價、監測及考核體系。加強對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嚴格執行地下水禁限采管理制度,中心城區禁止常規性開采地下水。
(三)加強農民飲用水工程改造。推進以區域聯網、鎮村聯網為主的城鄉聯網供水建設,更新改造鎮村聯網供水管道以及獨立供水的村級水站小型供水水源、村內管網及配套水處理設施,加強水質監測,建立運行管理長效機制,改善2.5萬農村人口的飲水條件。
(四)加強生態河道建設。全面配合實施市區河網水系專項規劃,結合區域開發和排澇河道建設,漁業資源增殖放流,配套生態景觀,改善水生態環境,營造水景觀;以中心鎮和中心村為單元成片推進,完成3個鎮區、35個中心村河網水環境綜合整治。以截污治污、疏浚整治、水系溝通、調水活水、生態修復為主要內容對城鄉河道進行系統整治,鞏固新一輪河道疏浚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河道長效保潔機制,打造150公里以上生態河道。
(五)加強調水活水工程建設。推進中心城區和主要城鎮建成區等區域生態環境調水河道及配套設施建設,配合亭下至寧波引配水工程及水源聯通工程建設,強化引排水動態管理。優化大中型水庫、各翻水站與碶閘的聯調機制,實現河道生態用水的有效調配,增強河道自凈能力,改善城鄉水環境。
五、切實強化水利社會化服務能力建設
(一)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貫徹國家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和落實相關實施方案,逐步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等“三條紅線”。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的水資源論證工作,嚴格取水許可管理,完善和深化區域內的水資源配置方案,科學制定和切實執行水資源統一調度方案,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用水。鼓勵全社會節約用水,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推進水權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水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有效途徑。
(二)健全防汛社會管理體系。轉變防洪管理理念,全面加強洪水風險管理;健全完善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防汛工作機制,形成管理規范、協調有序、權責明確、步調一致的防汛抗旱聯動機制;加強基層氣象監測服務組織體系建設,鞏固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建設成果,完成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建立基層群防群治長效機制;修編完善各類防汛防臺抗旱預案和應急調度方案;加強防災避災場所建設與管理;繼續加強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防汛搶險隊伍建設;健全以區級為核心、各鎮鄉(街道)為必要補充的防汛抗旱物資儲備機制,完善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調運管理制度;大力宣傳普及避險救災知識,提高公眾的避險自救能力;建立防汛抗旱督察制度,確保防汛抗旱各項工作落實。
(三)重視水文氣象和水利科技支撐。加強水文、水資源、氣象等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擴大覆蓋范圍,完善臺風、雨情、水情和工情監測網絡,建立水利、氣象、水文、海洋、漁業、國土、環保等部門防汛抗旱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健全多部門密切協作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環境安全的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加大水利建設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和適用產品推廣應用力度。加快推進信息技術在防汛減災、水利工程管理、水資源管理、水政執法等方面的應用,以水利信息化帶動水利現代化。
(四)加強依法治水。健全完善水法規規章體系,加強依法審批、監督與執法。加強水域保護,嚴格執行區域、行業規劃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涉河建設項目審批、水土保持方案、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等制度。加強基層水政監察網絡建設,強化水政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深化水政執法體制改革,探索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健全預防為主、預防和調處相結合的水事糾紛調處機制,完善水事糾紛應急預案。認真開展全國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科學編制完善水利規劃體系,進一步加快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六、加快構建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一)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積極引導社會各類資金和力量投入水利建設,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積極籌措財政水利資金,加大對水利的專項投入;根據上級要求,按比例提取水利專項資金,綜合用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與保護、城市防洪排澇方面的支出;進一步完善水利建設基金政策的規定,足額征收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于水利建設與管理;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依法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資源費。切實加強對水利投資項目和資金的監督與績效管理,確保增加投入的政策落到實處。
(二)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根據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設特點和項目性質,確定財政貼息的規模、期限和貼息率。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水利建設中長期政策性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增加農田水利建設的信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水利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積極開展水利項目、設施收益權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融資。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全面推進洪水保險。
(三)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積極探索水利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加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充分調動農民興修農田水利的積極性。按照國家增值稅改革和立法進程,完善農村水電增值稅政策。落實國家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稅政策。積極穩妥推進經營性水利項目進行市場融資。
七、深入推進水利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一)不斷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對城鄉供水、水資源綜合利用、水環境治理和防洪排澇等實行統籌規劃、協調實施,健全水資源優化配置體系,完善調配水設施和管理機制,實行水庫、河網和生產、生活、生態用水統一調度。建立流域和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完善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協調機制。積極探索涉水事務一體化的統一管理。
(二)加快革新水利設施建設和管理體制。強化水利建設市場行業監管。全面落實工程質量與安全責任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建立健全河道行業管理體制,逐步消除城鄉分割矛盾,實現河道管理全覆蓋。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工程分類管理長效機制,落實相應考核辦法,切實做到編制、人員、經費三落實。
(三)穩步實施水價改革。充分發揮水價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和產業結構調整。完善分類水價制度,推進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工業和服務業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階梯式水價遞增部分和累進加價主要用于節水技術研發推廣、設施建設、管理和獎勵。推進水利工程原水價格改革,城市供水原水價格按成本加適當利潤核定,與公共供水銷售價格同步調整。
八、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水利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實行防汛防臺抗旱、飲水安全保障、水資源管理、水庫安全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加強對水利財政投入、項目建設、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工程運行管理等工作的督查考核。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抓好水利改革發展各項任務的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盡快制定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和辦法,形成推動水利改革發展合力。
(二)建立健全基層水利服務組織。健全完善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建立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充實鎮鄉(街道)水利服務人員,強化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在水資源管理、防汛防臺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方面的公益性職能。探索建立村級水務員制度,協助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做好涉水相關服務工作。
(三)動員全社會力量關心支持水利工作。大力宣傳區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積極吸收全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把水情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和中小學教育課程體系,作為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把水利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為水利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對在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