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氣象部門局領導業務值班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貫徹落實省氣象局下發的《省設區市、縣(市、區)氣象局局領導業務值班實施細則(試行)》氣發號),加強我市基層氣象臺站管理,提高市局、縣(市)氣象局領導的業務能力,促進學習型單位建設,鼓勵領導干部帶頭做業務、抓業務,規范市局、縣(市)氣象局領導業務值班職責和具體操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局、縣(市)氣象局實行局領導業務值班制度。市局、各縣(市)氣象局長都應參加業務值班工作。業務值班工作分業務帶班和業務崗位值班。
二、原則上市局副局長、縣(市)氣象局長、副局長都應至少取得一個業務崗位的上崗證。
(一)省局頒發的上崗證范圍包括:各種氣象觀測上崗證(含地面、高空、生態與農氣、大氣成分等);天氣或專業氣象預報上崗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證和操作證;防雷裝置檢測上崗證;自動氣象站系統維護員上崗證;通信網絡系統維護員上崗證;氣象服務上崗證等。
(二)凡未取得上崗證的市局副局長、縣(市)氣象局長、副局長均應在上述自己所熟悉的業務崗位上跟班學習,在達到上崗要求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省局統一組織的考試和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市局、各縣(市、區)氣象局每天都應有1名值班局領導負責業務帶班。帶班局領導要負責本局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大氣成分、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等軌道的觀測、預報、服務、信息與技術保障等業務的組織協調,了解和掌握本地天氣實況及預報服務情況,負責組織重要氣象監測預報服務信息、氣象災情的上報或匯報,并負責應急處置。縣(市)氣象局單職領導在因事外出、休假等情況下應明確局業務負責人或技術骨干負責業務帶班。
四、市局副局長、各縣(市)氣象局局長和副局長還應參加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大氣成分、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等軌道業務的觀測、預報、服務、信息與技術保障等具體業務崗位的值班工作。國家氣象觀測站(含一、二級站)所在縣(市)副局長必須有1人獲得觀測業務上崗證。在具體業務崗位的值班期間,按該崗位的業務規范和流程獨立完成工作,并在工作質量或服務效益上達到要求。
五、業務值班時間
(一)市局局長全年帶班時間不少于本局領導人均業務帶班時間的1/2,并應積極參加業務崗位值班工作;市局副局長全年帶班時間不少于本局局領導人均帶班時間,業務崗位值班時間不少于2個月。
(二)配備2名局領導的縣(市)氣象局局長全年帶班時間不少于4個月,業務崗位值班時間不少于1個月;副局長全年帶班時間不少于8個月,業務崗位值班時間不少于3個月。配備1名局領導的縣(市)氣象局局長全年業務崗位值班時間不少于1個月。
(三)市局、縣(市)氣象局局領導業務崗位值班期間,如同時行使業務帶班的職責,可分別統計為業務崗位值班和業務帶班。
六、業務值班考核
(一)市局將縣(市)氣象局局領導業務值班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并作為干部管理考核的內容。各縣(市)氣象局應在目標考核上報材料中將本單位領導業務值班情況按照附表匯總上報。市局、縣(市)氣象局局領導在年度考核中應將業務值班情況列入述職內容。
(二)業務帶班考核以各單位業務帶班值班表到崗簽名為依據進行統計。
(三)業務崗位值班考核以各類業務崗位值班日志(如測報值班日記、預報會商記錄、通信值守班日志等)為依據,進行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