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城市網格化管理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條為保證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順利實施,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印發實施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襄執字[2007]7號)精神,根據《襄*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暫行辦法》和《襄*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考核制度》之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執法局)負責全市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工作,并對各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執法大隊(以下簡稱區執法局、大隊)實施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第三條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網格化管理工作檢查考核細則。
第二章檢查考核的機構
第四條市執法局成立網格化管理工作檢查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執法督察大隊),具體負責對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開展網格化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工作。
第五條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法規督察機構具體負責對轄區各執法中隊的網格化管理的檢查考核工作,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督察大隊的業務指導。
第六條檢查考核嚴格把握標準,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三章檢查考核的內容和方式
第七條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要建立轄區中隊網格化管理考評檔案體系(含中隊網格分布情況、網格內人員分布情況、每月檢查考評記錄情況等),對入網人員實行定人、定時、定崗、定責、定管理標準、定獎懲制度的“六定”管理制度。
第八條網格化管理考核包括以下內容:
(一)城區網格化管理考核落實情況;
(二)網格化管理效果;
(三)隊員遵紀守法情況;
(四)工作創新情況。
第九條對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網格化管理情況的考核,按照常規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實行百分制(詳見附表)。月考核得分由市執法局檢查考核辦公室每月對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考核計分產生。各中隊平均分為區執法局(大隊)當月得分。年度考核得分由月考核得分平均產生。
第十條市執法局對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月考核排名通報時間與辦事處、鄉鎮排名同步進行。
第四章檢查考核的獎懲標準
第十一條市執法局對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目標考核,對單位和單位行政“一把手”進行獎懲。市執法局與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區執法局局長向市局交年度保證金1000元。
第十二條檢查考核成績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劃分為四個等次。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合格,69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十三條市執法局每年年底對平均月考核分值達到良好以上等次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予以通報表彰。其中,對每月平均分值達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單位,獎勵20000元;達到90分—94分的單位,獎勵10000元;對平均月考核分值達到良好的單位獎勵5000元;對平均月考核分值合格的單位不獎不懲;對平均月考核分值不合格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懲處10000元。
第十四條市執法局對各城區、開發區執法局(大隊)行政“一把手”實行年終評分獎懲。對年終考核分值達到優秀等次的,市執法局退還保證金,并獎勵2000元;年終考核分值達到良好等次的,市執法局退還保證金,并獎勵1000元;年度考核分值達到合格等次的,不獎不懲,市執法局退還保證金;年終考核分值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通報批評并懲處1000元。
第五章檢查考核的相關要求
第十五條市、區兩級檢查考核機構及其督察人員應當接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六條被檢查的單位應按要求,如實提供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自覺接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