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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來稿應具有學術性與理論性,并且在選題、文獻、理論、方法或觀點上有創新性。
4、摘要應準確概括全文中心議題,字數為200~300字。所列關鍵詞為3~8個詞組,且不應和文題中心詞雷同。
5、題名以不超過20個字為宜。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和公式等。另外,如果為系列論文、題名語意未盡,可用副題名補充說明論文中特定內容。
6、注釋:主要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須在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標明序號(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釋按序次排在文末。
7、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置于文末,按國家標準GB/T 7714-2005規定的著錄規則。
8、圖表:一般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注。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
9、來稿者的作者順序排列,我們一律按原稿排列。需要更改者,一律要和其他作者協商,并有文字證明,否則不予變更。
10、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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