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不涉及保密問題,署名無爭議,稿件一律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來稿作文字修改。
2、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3、每條參考文獻為一段;按照論文中引文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依次排列出處,每篇論文所列出處和文獻凡相同的著名、書(題)名、譯者和出版者、出版年,一律使用同一序號并且只在[參考文獻]中列為一項。
4、來稿請附中文摘要及關鍵詞。摘要字數(shù)應在300字以內,概括論文主要內容,一般應包括目的、方法、結論等,結論部分須多著墨且明確。
5、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大小單位都要寫清)及所在省市、郵編,職稱或學位。
6、稿件首頁地腳標注作者對標題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有基金項目者,注明論文產生的資助背景。基金項目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正式名稱全稱填寫,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各類文稿均須附英文題目和全部作者姓名漢語拼音,以便編制目次。漢語拼音姓在前,名在后。姓字母均大寫;名的第1個漢字漢語拼音的首字母大寫,其余均小寫。文稿若有英文摘要,需將全部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單位的英文名、單位的英文地址,置于英文題目的下方。
8、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9、文中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表內“空白”代表未測或無此項,“—”代表未發(fā)現(xiàn),“0”代表實測結果為零。
10、本刊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必要的修改、刪節(jié)、壓縮,來稿請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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