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被刊用后,如發現有抄襲、冒名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的現象,其責任由作者自負,本刊保留以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作者責任的權利。
2、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3、參考文獻盡可能使用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數量在10—30條,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4、中文摘要及關鍵詞:中文摘要一般在200字左右,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個要素;中文關鍵詞一般為3~5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隔開,最后一個關鍵詞后不加標點。
5、作者簡介,包括出生年、性別、職稱或學位、研究方向。置于篇首頁地腳。
6、來稿所涉及的課題如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應于文題頁左下方加以注釋,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7、正文中第 1次出現的動植物名稱需加注拉丁學名。另外,來稿的段落行距不小于 22磅,正文 (含圖、表)的字號不小于 5號以及正文中插入的圖應可以進行必要的修改。
8、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
9、計量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軋93)量和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其名稱和符號。
10、著、綜述、講座等包括圖表和參考文獻一般不超6 000字,經驗交流、病例報告一般不超過1 000字。來稿要求字跡清楚、書寫規范,對特殊文種、上下角標符號、字母大小寫、正斜體等均應予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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