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征文須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向上,文風樸實生動,情感真摯感人,語言清新明快。記敘文、散文、詩詞均可。來稿須是原創作品,文章字數一般在 2500 字以內 ;對聯作品每聯不超過 30字 ; 詩詞作品每首不超過 120 字。
2、征文題材不限、內容積極向上,情感飽滿真摯,文筆簡潔明快。來稿須是原創作品,文章字數一般在 2000 字以內。
3、引言一般勿超過250字。概述本題的理論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可列出主要的參考文獻),并應明確提出本文目的。
4、對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在正文中以注釋首次出現的順序編號,注釋內容按編號順序標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謝。
5、本刊實行匿名評審。處理稿件以3個月為限,逾期如未接到錄用通知,可自行處理。稿件概不退還,煩請自留底稿。來稿請勿一稿多投,如發現一稿多投,5年以內不再受理投稿。
6、作者的英譯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格式,姓全大寫;并且兩個字以上的名,拼音之間不加連字符。外國作者姓名遵照國外習慣。
7、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400字以內,英文摘要250個實詞左右。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8、題目:中文標題一般少于30字,簡短鮮明表明文章研究內容,盡量不用副標題及外文縮寫詞,避免使用非通用縮寫詞、字符等。英文標題應與中文標題一致,并符合英文表達習慣。
9、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 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10、同一種參考文獻多次引用,要標為同一序號,文后不得多次著錄;多次引用的文獻在文內序號后用上標括號內分別標出每次引用文句的頁碼,文后著錄不再標識頁碼。
地址:武漢市武昌水果湖洪山側路10號
郵編:430071
主編:李清學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武漢市武昌水果湖洪山側路10號,郵編: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