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2、對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等作出介紹,其前以“[作者簡介]”作為標識,排在篇首頁地腳,基金項目之下。
3、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4、摘要中不出現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用的符號和術語,也不宜引用文中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關鍵詞一般選用3~5個敘詞,中英文相一致。
5、題名: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6、來稿中的數學公式、曲線圖、數據表格,務必字跡清楚、規范、圖形清晰。數學公式、有關數據請核對準確。圖表需有引文。
7、論點新穎,論證充分,結論可靠,條理分明,數據準確,文字精練。本刊恕不退稿。凡投稿三個月內未接到任何采用通知者可改投他刊。
8、本刊注釋均采用腳注形式,文末不列參考文獻。注釋序號采用1,2,3……;同一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從第二次引注開始可標為“同注某某”。
9、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10、投稿論文后,編輯部收到稿件后一個月內通知作者初審結果,在此期間請勿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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