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共四川省委 主辦單位:中共四川省委
半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nèi) 全年訂價:¥340.00
《四川黨的建設》由薛萍(總編輯)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3年,由中共四川省委主管、中共四川省委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來稿須具有創(chuàng)新性、指導性、實用性;能代表技術前沿水平的論文;基金項目,國家、省市科研項目及獲獎論文優(yōu)先錄用。
2、文稿中應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所在城市及郵編、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3、數(shù)字用法:執(zhí)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shù)字用法的規(guī)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shù)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
4、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5、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nèi)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nèi)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shù)序號標注。
6、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不同層次的數(shù)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shù)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7、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8、來稿格式要求規(guī)范,項目齊全,按順序包括:文題、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作者詳細通信地址、郵編、電話和電子信箱。
9、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重點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
10、論文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閱讀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的文獻;未公開發(fā)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請采用腳注方式標明。
地址:成都市商業(yè)后街3號
郵編:610014
主編:薛萍(總編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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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裴佩
作者:朱軍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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