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必須原創,必須遵守新聞出版法律法規,不得抄襲或一稿多投,文責自負。
2、篇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篇名),不應含有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3、基金項目: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 (注明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4、引文標注采用腳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碼(①②③……)統一編碼,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頁重新編碼。請注意核對引文,確保出處無誤。
5、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6、本刊參考文獻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標注體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獻,在引文后的圓括號內標明作者名和文獻的出版年份。
7、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8、已在非公開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過的文稿(可以不再列出英文文題和英文摘要),不屬于一稿兩投,但必須注明首次發表的刊物。
9、稿件的書寫順序為:標題、作者姓名、單位(加括號)、摘要(英文)、關鍵詞(英文)、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題名、單位、摘要、關鍵詞務必譯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請加注拼音。
10、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國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有國際符號的計量單位均用符號表示;數值和國際計量單位間應有空格,若之間有漢字則無須空格;復合單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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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330045
主編:郭常亮
作者:劉佳
作者:歐陽青
作者:周春發; 蔡艷; 夏慰
作者:閆麗
作者:馬慧琴; 李凍生
作者:張靜; 劉茜
作者:張建
作者:瞿鈞
作者:劉昕昉
作者:王利舟; 牛倩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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