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主辦單位: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國家法官學院山東分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220.00
《山東審判》由李靜擔任主編,創刊于1984年,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主管、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國家法官學院山東分院)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文字必須干凈、靈性,拒絕平鋪直敘,反對概念化和古板的構架。投稿請用宋體、題目小二號、正文小四號,附作者簡介、地址、電話,或所載刊物名、網址。
2、請勿一稿多投。三個月內未收到我刊回復,作者即可自行處理。因人手緊張,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編輯部有權酌情刪改來稿,如不同意請予說明。
3、題名簡明精練,不宜超過20個字,應刪去無實質性內容、可有可無的字和詞。如“關于……”,“試析……”等詞一般可以省去;沒有特定定語成分的“研究”、“分析”、“思考”等,也應被視為贅詞,予以刪除。
4、來稿要求選題新穎、觀點鮮明、資料準確、說服力強,具有一定的學術交流價值。
5、參考文獻應為正式出版物發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獻務必與原文核實,內容、版本、卷期、頁碼、年份應準確無誤,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至3名全部列出。
6、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7、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8、每幅圖(表)插入在文中相應位置。每幅圖(表)應冠有中文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本刊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及底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
9、文稿中應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所在城市及郵編、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10、摘要與關鍵詞論著類稿件要寫出100~200字的結構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部分構成),其他類稿件要編寫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9977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郵編:250101
主編:李靜
作者:耿寶建
作者:景光強
作者:仙玉莉; 詹王鎮
作者:宿敏
作者:陳東強
作者:劉靜坤(編譯)
作者:尹士強
作者:李凌云
作者:龍微
作者:楊濰陌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被引次數 | 131 | 133 | 158 | 165 | 202 | 187 | 206 | 239 | 232 | 243 |
影響因子 | 0.07 | 0.08 | 0.1 | 0.12 | 0.17 | 0.2 | 0.25 | 0.31 | 0.39 | 0.44 |
立即指數 | 0.02 | 0.01 | 0.02 | 0.01 | 0.03 | 0.08 | 0.07 | 0.06 | 0.03 | 0.08 |
發文量 | 194 | 200 | 193 | 178 | 133 | 104 | 109 | 108 | 94 | 88 |
被引半衰期 | 4.85 | 5.56 | 5.57 | 4.97 | 4.38 | 4.17 | 3.88 | 4.48 | 3.81 | 3.73 |
引用半衰期 | 4.47 | 5.55 | 5.87 | 5.61 | 5.03 | 4.96 | 5.13 | 5.04 | 4.48 | 4.4 |
期刊他引率 | 0.93 | 0.95 | 0.97 | 0.96 | 0.97 | 0.96 | 0.95 | 0.94 | 0.97 | 0.92 |
平均引文率 | 3.7 | 2.5 | 1.2 | 2.2 | 2.6 | 19.2 | 15.4 | 17.9 | 23.2 | 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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