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2、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3、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
4、表格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中英文表號和表題居中放在表的上方。表中參數應標明量和單位(用符號),若單位相同,可統一寫在表頂線上右側。
5、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兩格;文中獨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齊,獨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號。獨立段落的引文字體變為仿宋體。
6、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要求寫出,通訊作者同時提供E-mail和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
7、所投稿件必須是作者獨立研究完成的原創性作品,對他人的知識產權有充分的尊重,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其中引用的觀點、內容均做明確標注,對數據來源承擔全部責任。
8、參考文獻按出現的次序列在文末,并在文中對應位置以右上角方括弧中的數字表示。詳細參考文獻格式,見往期雜志。
9、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10、請務必在文章最后注明作者單位、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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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楊升俊;秦洪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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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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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宗和
作者:李楠
作者:章小鈴
作者:陳晶晶
作者:重慶老康
作者:江南; 徐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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