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2、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加以補充、說明,一律采用“頁下注”的形式。注號用“①、②、③……”或 “(1)(2)(3)……”。
3、引言章節編號為0,一級標題按123等順序編號,二級標題使用1.1、1.2、1.3等,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等,一律左頂格。
4、本刊強調研究成果的原創性和學術價值,其中,只限專業領域通用詞匯的表述部分,不能存在完整句子的復制現象,核心觀點嚴禁有任何重復(含自引)。
5、各類表、圖等,均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后加空格并注明圖、表名稱;圖編號及名稱置于圖下端,表編號及名稱置于表上端。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結構式,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字數不超過400字。
7、姓名在標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收到錄稿通知后不再改動。文后注明第一作者作者簡介、郵寄地址、郵編、聯系人電話等信息。
8、參考文獻:在文章正文的后面,著錄格式:專著:[序號]作者(多作者只列出前3位,以后用“等”).書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任選)。
9、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 )、性別、職稱或學位、主要從事專業及郵箱等,在首頁以頁下注形式寫明。
10、來稿一個月內即決定刊用與否并作出回復,除作者特別要求外,一般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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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趙淑芬
作者:趙淑芬
作者:段忠
作者:龐為
作者:蔡三定
作者:王志標
作者:吳勇
作者:張合香; 范靈
作者:李都
作者:徐新
作者: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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