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金融監管法規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內容摘要】我國自貿區的建設在近幾年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發展,然而在其金融市場的監管領域,仍存在很多問題制約了其長遠發展,如何對我國自貿區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進行完善是我們亟需解決的重要課題。本文首先介紹了自貿區的含義,其次分析了我國自貿區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現狀,包括立法現狀和實踐現狀,隨后指出我國自貿區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的構建和完善已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在最后則提出了完善自貿區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具體措施,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自貿區金融監管法律制度
隨著2014年廣東等自貿區相繼批準成立,我國自貿區的建設再一次受到政府與人民的關注,而其中備受矚目的便是自貿區內金融業的建設,在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的情況下,如何更好地完善園區內金融監管法律制度,提高法律制度的踐行效果,是自貿區得以更健康發展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自貿區的內涵
自貿區的含義一般有兩種說法,其一即為FreeTradeArea,意思是不同的國家、地區在簽訂自由貿易協議之后,得以消除其相互之間各種商品的流通障礙,使得商品流通更加便捷快速;其二是指FreeTradeZone,也就是本文中對于自貿區的定義的理解,與前一種說法不同的是這種自貿區是指主權國家通過立法、授權等方式,確定一小部分的領土,在此領土范圍內實現商品流通的自由化,從而使得國家的對外開放程度更高。我國目前已經開放的自貿區主要集中在港口城市,比如上海自貿區、天津自貿區等等。
二、我國自貿區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現狀
提要: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發展趨勢將日益明顯。因此,金融監管法制的國際化也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監管體系構建的必然選擇。對現有金融法制的不斷修改和補充必須順應國際化的潮流。我國金融監管制度必須遵循世貿組織法制的要求,及時廢、改那些與之相抵觸的規則和制度。我國金融監管法制的變革必須建立在學習和尊重世貿組織有關規則的基礎之上,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不僅必須注意金融監管方式、方法的現代化、國際化發展動態,而且應該及時掌握新的方法,以提高監管的適應性和效率。
金融監管的國際慣例是我國金融監管制度與國際接軌的重要參照
由于金融體系國際化的不斷深入發展,具有全球影響的金融監管合作機構--巴塞爾委員會所出臺的有關銀行監管的文件,在國際社會形成了重大的影響,其中許多原則和監管規則都得到了不少國家的立法和監管當局的認可和采納。事實上,我國金融監管的諸多制度的形成也逐漸接受巴塞爾委員會文件的影響,這種接納具有國際影響的監管制度,是我國監管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我國監管法制的創制者必須重視對這些重要監管文件的學習和研究,并積極、大膽地借鑒。
監管技術與方法的國際化是有效監管法制生成的關鍵所在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金融監管主體面臨的金融市場主體更為復雜多樣,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任務更為艱巨,隨著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而滋生的紛繁復雜的金融創新工具和產品更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鑒于此,監管主體必須充分重視監管方法的多元化和國際化發展。我國傳統的金融監管比較突出市場準入審核、報送稽核等方法的運用,但是,對于現場稽核或利用外部審計、并表監管、市場退出的監管、信息披露、緊急處理措施等方法未能給予足夠的重視,以致法規對于這些方法的具體運作都缺乏明確的要求。而美國、新加坡等國的法律不僅賦權監管當局以不需預先通知的核查權,而且對金融機構的財產、資料等有高度的臨時控制權。緊急處理措施在我國立法中除有接管制度外,并無其他臨時性的緊急處理措施———諸如最后貸款人手段、限制金融機構及其負責人的權利行使等。利用外部審計、市場退出監管等方法也還是具有缺陷或疏漏,不便于具體操作。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不僅必須注意金融監管方式、方法的現代化、國際化發展動態,而且應該及時掌握新的方法,以提高監管的適應性和效率。
摘要:現行的監管體系存在體制性、功能性、機制性、制度性等諸多障礙,必須改革體制,規范監管內容,改進監管方式,改革用人機制,完善監管體系。
近年來,各級人民銀行在依法加強金融監管、切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方面,進行了大膽有益的探索。但是,由于受體制、機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使得監管效果難以進一步提高。本文擬就目前金融監管的障礙及其改革措施談些淺見。
一、監管障礙
(一)體制性障礙。機構設置和權限分割制約著監管效果:1.缺乏相對的獨立性。現行的央行監管體系為分支機構分層次設置職能部門。這樣基層監管部門不僅力量薄弱,與其承擔的職責不相適應;而且受同級各類行政干預和制約較為嚴重,不能真正獨立地完成對其轄區內金融企業的稽核監督,使一些問題得不到及時的糾正,更談不上依法處理,從而影響了基層央行職能的正常發揮。2.缺乏相對的超脫性。雖然人民銀行監管部門具有對金融機構的監督職能,但同時又與其他部門處于平等的地位,且直接受所在單位黨政的領導,這就決定了監管工作只能依附于所在單位的黨政領導,只能對本單位行長負責,無法超脫于本地區、金融行業和人民銀行自身開展工作,受政治、人情等諸多因素的干擾,增加了監管難度,限制了監管職權的行使,甚至使監管流于形式。3.缺乏相對的權威性。正由于監管部門是作為一個內設部門來行使職能的,受制于本單位領導,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造成一些問題得不到及時正確處理,屢查屢犯的情況相當普遍,甚至隱瞞不報,直至爆發區域性的金融風波,使監管工作的權威性大打折扣。4.缺乏適當的協調性和靈活性。銀行、證券、保險三業監管協調、配合不夠,影響了監管效果的發揮。證監會目前只在各省會城市及其他個別城市建立了派出機構,其監管資源狀況只能滿足于對證券機構的市場準入監管和持續營業機構的非現場監測,還無力顧及到對其監管對象經營合規性、風險性的檢查與評估;保監會在全國各地的派出機構則更少。隨著保險、證券的業務逐步跨區域拓展和交叉延伸,競爭日趨激烈,但由于授權所限,基層人民銀行對其無權進行監管,造成保險、證券各自為政,上級有權部門監管不到位,基層央行有責無權,分業管理形同虛設,形成轄區內監管上的真空。同時郵政部門利用郵政與儲蓄混業經營的政策,借口郵政業務不屬于金融業務,不應接受并逃避人民銀行監管,形成人行監管部門實施監管中的郵政局難點。特別是對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權限約束,使得對違規郵政儲蓄機構的處理只能“對事不對人”,效果不理想。
(二)功能性障礙。中央銀行沒有形成以風險管理為核心,涵蓋從市場準入到退出的一套完整的監管內容和體系,主要表現在:1.缺乏完善的市場退出機制。目前,對危機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仍主要采取撤銷(關閉)這一行政方式,而尚未建立順利退出的市場配套機制,結果使各級政府和中央銀行為此投入大量的救助和處置資金。2.缺乏系統性、連續性、規范性的監管。目前金融監管還沒有真正實現規范化、系統化和持續性監管,金融監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性、隨意性和分散性。3.缺乏系統的、完備的風險監管考核指標體系。沒有建立一個靈敏有效的金融風險監測、評價、預警和處置系統,往往要等問題暴露、風險出現之后,才能采取補救性措施,使監管喪失主動。4.沒有將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作為監管重心,忙于外部監管。5.金融監管與保險、證券及其他社會經濟管理部門各行其是,未形成金融監管的合力。6.監管手段滯后。市場經濟越發達,越要求人民銀行的監測手段、監管工具現代化,要求監督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符合國際慣例,具有科學性。而基層行由于經費所限,監管科技含量低,再加上尚未開發出用于處理非現場數據的操作程序,被監管單位填報的大量數據還要依靠手工進行,工作效率低。
(三)制度性障礙。突出表現在:1.金融監管的組織領導體系不完善,沒有形成一個分工明確、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監管組織系統。沒有建立起以中央銀行風險監管為主導,以同業監督、內部自我監督為基礎,以社會監督為補充,綜合運用法律、中介監督等手段的全方位的風險監管網絡體系。另外,中央銀行監管機構在組織上也不能適應風險監管的要求,存在著部門重復勞動、缺乏合力的問題。2.金融監管法律體系不夠完善,存在著法律真空,操作性差。主要表現在:(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授予了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權力,但對權力的規定過于原則,加之缺乏配套法規的支持,監管權力的行使缺乏可操作性。(2)從總體上看監管法律制度的層次較低,有些方面還存在著法律真空。如,對城鄉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等的監管規定,還停留在行政規章這一較低法律層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對商業銀行的市場退出問題作了原則規定,但不適用于城鄉信用社等銀行類及非銀行類機構的市場退出。(3)金融監管法律框架內部各層次法律規范的協調性差。(4)監管法律處置手段單一,缺乏靈活性和針對性,實施效果不好,不能適應風險監管為根本的長遠監管需要。(5)金融監管的實際操作不夠規范,影響了監管效率,也隱含著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同時,由于清理工作滯后,中國人民銀行的一些金融監管規章對同一違法行為設定的行政處罰還存在著與金融監管法律、行政法規相違背的地方。3.沒有建立集中統一的監管信息庫,缺乏金融數據的收集、整理及分析系統。人民銀行由于尚未開發出對銀行和農信社的統一監管軟件系統和實現內部監管信息資源共享,大部分數據需要手工匯集、整理,既費時又費力,效果不明顯。4.沒有實行審慎會計制度,不能真實反映被監管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和盈虧狀況。運用審慎會計原則能夠合理估計和正確判斷其風險水平,有利于金融機構和監管當局掌握真實的財務狀況和損益水平,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銀行的穩健經營與正常運行。5.社會中介機構的金融監管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網絡龐大,僅依靠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控很難達到有效監管的目的,因而有必要利用社會和市場監督的力量。6.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沒有充分發揮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根據國際慣例,金融機構應披露的信息包括經營業績、風險暴露、資本、風險管理戰略與實踐、會計政策與實踐、主體業務、經營管理與公司治理結構等信息,由于部分金融機構出于某種需要,搞一些假數字、假報表,嚴重損害了銀行的信譽。因此,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難以發揮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
摘要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是經營貨幣的特殊行業,這一性質和特點決定了金融業是高風險的特殊行業,因此,金融業的監管問題在世界各國日益引起廣泛的關注。金融監管是政府監管當局以及金融業的行業自律組織對金融機構的所有金融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的一系列行為和制度的總和。本文闡述了金融監管概念。同時應注意到,金融全球化給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帶來嚴峻的挑戰,為應付共同面臨的各種具體問題和風險,金融監管當局之間的國際合作也要不斷加強。加入WTO,我國進入金融開放的新階段,這無疑是向我國與傳統的政府控制下的封閉型金融市場相適應的金融監管制度提出了挑戰。面對這一挑戰,盡快完成我國金融監管制度的科學化和與國際接軌是本文著重要討論的問題。面對加入WTO對我國銀行監管法制的宏觀影響,在如何結合我國金融業監管的實際情況,走出一條最適應本國的金融監管之路的問題上,加強對我國銀行外部監管法律制度和內控制度的完善顯得尤為重要。總之,在金融全球化背景趨勢下,加強有效的金融監管,對于防范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
關鍵詞:全球化;金融監管
ABSTRACT
Asaspecialindustryexclusivelydealingwithmoney,thefinancialindustryisinevitablyofhighrisks.Becauseofthis,financialsupervision,whichcoversaseriesofactivitiesandsystemstakenbygovernmentsandself-disciplinedorganizationstoregulateandsupervisefinancialinstitutesandactivities,hasbeenincreasinglyreceivingattentionallovertheworld.Thispaperintroducedbasictheoriessothatthesignificanceoffinancialsupervisioncanbeunderstood.Inviewoffinancialglobalizationwhichraisedseriouschallengesinthefinancialsupervisionofallnations,thispaperemphasizestoanalyzethelegislativeresponseofsomecountriestotheAsianFinancialCrisisandthefeaturesandtendencyoftheinternationallegislationinfinancialsupervisioninthehopeofbeinghelpfulinourcountry''''sefforttoenhancesupervisionlegislation,toguardoffinancialrisksandtoprotectfinancialsafety.InviewoftheenteringofourcountryintoWTOwhichbroughtusontoanewstageoffinancialopeningandposedchallengesonourfinancialsupervisionsystemsdesignedtofittotheenclosedfinancialmarketcontrolledbygovernment,howtostreamlineourcountry''''ssupervisionsystemsandmakeitkeepintrackoftheinternationaltrendisthehighlightsofthispaper.Lastbutnotleast,thispapermakessomeexplorationinhowtoenhancetheoutsidesupervisionandinsidecontrolofallbanksinourcountry.Tosumup,underthebackgroundoffinancialglobalization,toimproveourcountry''''slegalsystemconcerningenhancingeffectivefinancialsupervision,guardingoffinancialrisksandprotectingnationalfinancialsafetyisofgreatstrategicsignificance
KeyWords:Globalization;Financialsupervision
摘要:隨著我國互聯網的發展,互聯網金融逐漸興盛,并且發展速度極快。但是,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和金融行業的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仍存在著較大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受到金融行業的高度重視。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加強重視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并積極探索科學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方法,以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降低風險。本文在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必要性的基礎上,著重分析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形式和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并積極探索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的策略。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互聯網金融中眾籌融資、移動支付、網絡貸款等金融模式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互聯網金融將互聯網技術與金融行業相結合,利用信息技術來開展金融業務,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模式,拓寬了金融業務的服務范圍。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正處于起步階段,互聯網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仍存在著很多問題需要我們及時解決。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加強重視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工作,并積極探索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策略。研究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不僅有利于提高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質量,而且對金融行業的發展有著直接的現實意義。
1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1.1市場風險的存在
雖然我國金融市場有著嚴格的市場秩序和市場紀律,但是,僅僅依靠市場秩序和市場紀律不能完全抵制金融行業風險。如果金融市場中存在著大量的金融擔保,會導致金融風險定價機制失效。在這種情況下,部分互聯網金融機構會趁機推出一些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來掩蓋金融風險,但是,卻不能降低金融風險。而市場風險的存在要求我國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