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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護理人員;流失;影響因素;預防對策
進入二十一世紀后,醫療衛生行業加快改革步伐,各家醫院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揮所能,建立起有激勵、有競爭、有潛力的醫療運行機制,對護理工作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1]。但隨著醫療環境的改變,護理人員的大量流失已成為我國護理管理者必須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之一[2]。本文分析某院流失護理人員的相關資料,探討影響流失的相關因素分析及對策,現報告如下。
1流失護理人員資料
某院2012年升為三級甲等中醫醫院,開放床位共計720張,現有護理人員269名,2011年1月-2014年6月流失護理人員78名,年齡18~42歲,平均(29.32±5.76)歲;工作時間不滿2年者23名,3~5年46名,6~10年9名;中專學歷30名,專科學歷48名;臨床科室78名;護士70名,護師8名。流向情況:考入周邊地區醫院23名,考入上級醫院10名,到民營醫院9名,改行10名,不明去向26名。
2造成護理人員流失的因素
2.1職業壓力
護理人員工作不再是單純的執行醫囑,而是“以患者為中心”,為患者提供生理、心理和社會的全面護理,需要付出很多的體力、腦力和愛心,高度緊張的工作狀態,長期超負荷工作,長年累月的翻班,生活無規律,護理人員的工作環境中有毒、有害、致病因素等不良的環境因素,對護理人員的健康產生較大的傷害[3]。護理人員工作每天面對的是患者,患者的健康、生命與護理密切相關,工作中稍有疏忽,就會發生差錯事故,而受到各方面的指責,還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嚴重影響到護理人員的身心狀況,職業風險壓力較大。
2.2心理壓力
護理人員大部分是獨生子女,缺乏吃苦耐勞、無私奉獻的精神,操作能力較弱,但對自己的期望值較高,當其行為與患者和管理者的期望有距離時,患者的不滿意和管理者的批評使其工作積極性受挫,產生心理壓力[4]。另一方面,社會仍處于重“醫”輕“護”的現象,護理服務價格低廉,甚至免費。護理人員的發展機會少,如進修深造、職稱晉升晉級等與同年資的醫生比較相差較遠,使其心理失衡。
2.3社會壓力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擇業機會增多,使護理隊伍受到一些高收入、高待遇、低風險、低付出行業的沖擊,目前護理人員薪酬待遇較低,工薪的差距[5],往往使她們感覺不公平,產生抱怨心理,她們對醫院整體發展,缺乏關心和真誠付出,隨時提出辭職,不寫辭職信,并當天提出辭職,立即停止上班,完全不考慮醫院和科室的情況,辭職理由含糊不清,如“護理人員太辛苦了,不想再做護士了”等。
2.4編制因素
由于招不到在編護理人員,醫院只能招中專畢業的非編護理人員,而非編人員往往缺乏執業的穩定性,一旦有好的創業機會,就會放棄護理專業,辭職干另外的工作。而周邊地區靈活的招聘政策加劇了筆者所在醫院護理人員的流失,從醫院非編人員中招聘護理人員,而且錄取就成為正式在編人員,這一政策使我市很多非編護理人員被紹興招走,而且這些人員基本都是經過培訓的熟練護理人員。
3預防護理人員流失的對策
醫院是醫療行業的主體部分,承擔著為人民健康服務的神圣職責,而醫療和護理是醫院的主力軍,護理人員的流失使護理人員的數量得不到補充甚至減少,常常增加了在職護理人員的負擔,造成更多人產生離職意念,人心不定,導致護理人員缺乏,影響護理質量和患者滿意度,造成醫患關系緊張[6];給管理帶來紊亂;造成國家教育經費及衛生資源的極大浪費,影響醫院的整體質量,影響醫療衛生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護理人員嚴重缺編這一現象亟需得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重視[7]。
3.1完善人事制度,規范管理
提高醫院領導對護理人員的重視,從聘用到解聘的各個環節制定了完善的人事制度,提供各種保障,幫助她們辦理執業護士資格證,工會、團員、黨員等重要關系的調轉與辦理,非在編護理人員和在編護理人員一樣進行職稱評定,外出進修學習等[8]。在大環境、大因素不能完全解決的前提下,考慮實施相對靈活的招聘政策:增加非編人員招聘轉正數量,可面向周邊縣市,從有護理執業資格的歷屆非編護理人員人員中考慮;適當放寬護理人員調入本地的限制,使部分自愿回諸的護理人員進入本地醫院。將部分編制留給護士;能嚴格控制護理人員轉崗到非護理崗位工作,穩定護理隊伍。
3.2提高薪酬待遇,留住人才
薪酬待遇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要想留住人才,應對薪酬進行改革。根據浙人社發[2013]229號和紹市衛發[2014]63號文件要求,醫院出臺關于做好臨床護理人員發放津貼的相關文件,并對一線護理人員常規輪值夜班的護士進行摸排統計,并進行公示,發放相對應的臨床護理津貼。護理人員的工資根據工作年限逐年遞增,職稱評定后聘用者將調節工資,讓護理人員安心在本院工作,留在醫院時間越長受益就越多[9]。
3.3人性化管理,減少壓力
領導重視護理人員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的改善,了解她們的生活、工作和思想動態,為她們解決實際困難,每年安排護理人員的旅游,增強她們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她們的才智,定期與她們進行溝通,及時了解她們的思想動態,給予正確的引導,合理安排她們的作息時間,關心她們的健康狀況,保證她們回家探親時間,讓她們在醫院就像在家里一樣,能為醫院、患者付出她們的愛心和真誠。
3.4加強素質教育,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護理工作關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護理人員要有高度的道德情操和責任心,重視新護士崗前培訓和在職護士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明確崗位責任制、工作職責,落實護理人員“三基三嚴”,進行有效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養護理人員的責任感、榮譽感、事業心和奉獻精神、溝通技巧及對工作持有堅韌不拔的精神,協助護理人員進行專業生涯規劃,確立發展目標,并積極達成目標,增加成就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10-11]。護理人員是醫院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護理人員隊伍是否穩定決定了醫院能否流暢運行,因此,醫院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該對護理人員離職的現狀及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來避免這一現象的出現。隨著護理事業的發展及醫院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相信護理人員離職現象會得到有效的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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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國發〔2009〕3號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公平效率、統籌兼顧的基本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健康工程”建設相結合,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目標,以完善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重點,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能力為基礎,以健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籌資機制為核心,以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動力,以加強醫學科技和人才隊伍建設為支撐,突出基本、基礎和基層的改革重點,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總體目標
到**年,初步構建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框架,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得到普及,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健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醫藥科技創新和衛生人才隊伍水平明顯提升,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初步建立,城鄉醫療衛生服務差距逐步縮小,人民群眾享有的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全區主要健康指標達到渝東北前列。
(三)重點工作
重點抓好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等四大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醫藥衛生管理體制,高效規范的醫藥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科學合理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嚴格有效的醫藥衛生監管機制,可持續發展的醫藥衛生科技創新機制和人才保障機制,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嚴格規范的衛生保障與監管機制等八項體制和系統。著力抓好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等五項改革。
二、完善服務體系,健全體制機制,加快推進重點改革
(四)全面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城鄉居民。在全區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并實施規范化動態管理,到**年,城區建檔率達到75%,農村地區建檔率達到60%。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加強健康知識宣傳教育。為居民提供預防接種和傳染病防治服務。加強0—6歲兒童預防保健,實施系統管理。開展孕產婦保健,規范孕產婦產前檢查和產后訪視。開展老年保健,每兩年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1次基本健康檢查。為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人群提供防治指導服務。加強精神衛生服務,對全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開展心理健康咨詢,指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療和康復。
2.加快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加強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開展全區疾病監測。開展婦女宮頸癌、乳腺癌免費檢查。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孕產婦住院分娩保險和新生兒保險,為育齡婦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補葉酸,加大出生缺陷預防力度。為貧困白內障患者開展復明手術。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到**年完成3000座農村改廁任務。
3.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能力建設。逐步完善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精神衛生、采供血、應急救治、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設備,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逐步完善鄉鎮、村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在鄉鎮衛生院建立公共衛生管理中心(科),強化醫療機構的公共衛生職能。加強城鄉急救體系、衛生應急隊伍和應急裝備建設,提高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
4.完善公共衛生投入機制。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多渠道籌集資金足額安排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經費;根據人員編制、補助標準、服務任務和服務績效考核情況全額預算安排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按照規定取得的服務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日常開支按月下撥,突發事項按程序報批。逐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增加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預算,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2009年全區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不低于15元,**年不低于20元。完善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支付方式,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足額核撥經費,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采取定額定項補助的方式核撥經費。
5.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合理劃分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開展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技術規范和標準,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工作的業務指導。基層醫療機構主要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并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組織下承擔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部分工作任務。公立醫院重點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和醫療救治工作。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管理,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管理制度,不斷提升服務數量、質量和效率,確保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五)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層醫療服務體系
1.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到**年年底,實現每個鄉鎮有1所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每個街道有1所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按“填平補齊”原則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改擴建14所鄉鎮衛生院,新建和改造7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武陵、余家、龍駒建立農村區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加強村衛生室建設,到**年年底每個行政村要有1所衛生室,所有村級公共服務中心要按照國家標準獨立設置村衛生室。完成區人民醫院和區中醫院重點建設項目,區婦幼保健院按照三級標準開展創建工作。嚴格執行區域衛生規劃,鼓勵和引導民營資金依法辦醫,補充基層衛生服務機構。
2.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由財政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給予足額補助,人員工資水平要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后,藥品收入不再作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的補償渠道,逐步實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采取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等方式,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等渠道給予補償。分類核定村衛生室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按績效考核兌現的方式,對取得鄉村醫生從業資格且被聘任在村衛生室工作的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給予補助。2009年對鄉村醫生的補助標準不低于人均每月200元,**年不低于人均每月300元,**年不低于人均每月400元。
3.理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管理,理順政府舉辦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對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服務人口、服務半徑等情況,按照人員配置標準,足額核定人員編制,實行定編、定崗、定責的全員聘用制。推行院長競聘制和目標責任制,逐步建立能進能出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服務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完善各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功能和職責,制定分級診療標準和技術準入規范,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級醫療機構雙向轉診制度。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一體化管理,充分發揮基層兩級衛生組織整體服務效能。鄉鎮衛生院要轉變服務方式,逐步在農村推行社區衛生服務,建立鄉鎮醫務人員聯系村制度,組織醫務人員在鄉村開展巡回醫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實行上門服務、主動服務。
(六)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建立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1.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參合率均達90%以上。2009年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范圍,以學校為單位就地參加醫療保險。政策性關閉破產國有企業和依法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國有企業“雙解”人員和關閉破產解體集體企業、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積極推進農民工、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后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費用給予補貼。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
2.提高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建立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分擔的籌資機制,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籌資水平。**年,各級財政對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居民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適當提高城鄉居民個人籌資標準。逐步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使政策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55%以上。逐步實行門診統籌,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報銷范圍和比例,進一步擴大特殊疾病范圍。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
3.嚴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各類醫保基金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控制基金的年度結余和累計結余。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結余率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收支情況,增強基金使用透明度。提高基金統籌層次。
4.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參保、參合資助辦法,資助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等困難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全面開展門診醫療救助,在對救助對象中的“三無”人員由醫療救助資金予以全額補助,對重殘重病需院外維持治療人員和80歲以上老人在實行年定額門診醫療救助的基礎上,對其他救助對象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自付部分按規定的年門診救助標準給予一定比例救助。逐步加大住院醫療救助力度,幫助救助對象解決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起付“門檻”,提高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自負醫療費用的救助比例,降低救助對象實際住院自付費用。逐步擴大臨時醫療救助范圍,對低保對象以外的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住院自付醫療費用數額較大的,給予適當救助。
5.理順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制。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分賬運行、責權明確、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相互銜接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體系。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經辦機構,為經辦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工作經費,并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信息化建設。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建立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評估體系,從參保人員受益情況、基金安全、基金利用、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基本醫療保險進行評估,并納入政府的目標考核內容。
6.提高醫療保險運行服務水平。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與醫藥服務提供方的談判機制,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總額預付制、按病種限額和定額付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混合型醫保基金支付制度,提高醫保資金支付及時率。科學確定藥品、醫療服務和醫用材料支付標準,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改進醫療保障服務,推廣參保、參合人員在統籌范圍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一卡通”,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簡化報賬程序,提高報賬及時率。簡化跨區縣(自治縣)就醫的轉診手續,探索市內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解決農民工等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建立醫療機構和人民群眾對醫療保障管理服務的監督評價機制。
(七)初步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1.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意見、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和基本藥物目錄、**市基本藥物目錄,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并重的原則,確保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
2.建立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支持和鼓勵藥品生產企業參與基本藥物生產,在保證藥品質量的基礎上,盡量降低生產成本。加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定期對藥品醫療器械進行質量抽檢,并向社會公布抽檢結果。政府承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落實基本藥物統一配送制度,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配送企業。
3.嚴格控制基本藥物零售價格。在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結合統一配送費用,合理確定本區基本藥物統一采購價格。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進購價格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
4.優先選擇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和醫療衛生機構均應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鼓勵零售藥店發展連鎖經營,滿足群眾需要。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率由區衛生局規定。認真執行臨床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加強用藥指導和監管,定期公布基本藥物使用情況。完善執業藥師制度,逐步在藥店、藥房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或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為患者提供購藥咨詢和用藥指導。完善處方管理制度,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10%。
(八)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1.完善區域衛生規劃。根據**市制定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標準,合理調整醫療機構布局和規模,明確公立醫院的資源配置標準和主要功能,合理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加快推進區人民醫院國家重點縣級醫院建設項目和區中醫院創建區域性中醫醫療中心。
2.開展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和監管機制改革。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調研工作,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組建公立醫院管理機構,履行醫院國有資產出資人管理職責。積極探索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院長選拔任用和崗位規范。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健全分配激勵機制,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穩步推動醫務人員的合理流動,促進醫療機構之間人才交流,探索注冊醫師多點執業。強化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行為和質量監管,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全面推行醫院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嚴格醫院預算和收支管理,加強財務運行監管和成本核算控制,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
3.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衛生中心、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規范公立醫療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探索按病種收費等多種收費方式改革。建立醫用設備儀器價格監測、檢查治療服務成本監審及其價格定期調整制度。制定公立醫院特需服務管理辦法,規范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行為,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做好公立醫院醫藥分開試點準備工作,逐步取消藥品加成。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增加投入等途徑解決,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
4.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按照全區衛生規劃要求,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在公立醫院轉制中,要切實做好清產核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格局。制定支持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優惠政策,非公立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大力發展醫療慈善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慈善醫療機構,或向醫療救助、醫療機構等慈善捐贈。依法加強非公醫療機構的監管,規范執業行為。公立醫院改革在**年逐步推開。
(九)加快醫藥科技創新和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1.積極推進醫藥衛生科技進步。將建設三峽庫區醫療衛生中心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醫藥衛生科技創新作為全區科技發展的重點。加大醫學科技投入,整合優勢醫學科技資源,大力支持醫學重點學科、特色專科、重點實驗室建設。鼓勵和扶持自主創新,促進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大力促進衛生技術進步,推廣面向農村和社區的適宜衛生技術。
2.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實施全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對衛生事業單位實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加大人才隊伍建設投入,加強衛生人才培訓、培養、選拔、引進的管理。加強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和學歷教育,完善全科醫師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采取網絡教學、短期培訓、集中學習、臨床進修等方式,三年內對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普遍進行一輪培訓,對鄉村醫生每兩年進行一次集中培訓,鼓勵鄉鎮衛生院技術人員參加離職深造,提升學歷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鼓勵醫學院校的畢業生和社會散在的執業醫師到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工作。制定特殊政策,加快培養、選拔和引進高層次醫藥衛生人才,采取措施培養選拔區級學科學術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加強護理隊伍建設,逐步解決護理人員比例過低的問題。培育壯大中醫藥人才隊伍。加強衛生管理干部隊伍建設,探索職業院長制度,規范醫院管理者的任職條件,逐步形成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醫療機構管理隊伍。建立和完善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等制度,加強藥品從業人員和執業藥師培養,提高藥品管理和用藥指導能力。
3.落實醫療衛生人員編制和激勵政策。執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嚴格核定人員編制,完善醫療衛生人員統一招考、直接選調、人才引進制度。鼓勵醫療衛生人員到基層服務。**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鎮鄉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可提前6個月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2級。完善衛生人員職稱評定制度。
4.完善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和社區制度。落實城市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晉升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1年的政策。繼續推進“師帶徒”活動。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劃片包干幫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力爭改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學科欠缺、技術水平落后、服務能力低下的現狀。采取到城市大醫院進修、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方式,提高基層醫務人員業務水平。
5.構建健康和諧的醫患關系。加強醫德醫風建設,重視醫務人員素質教育,大力弘揚救死扶傷精神。優化醫務人員執業環境和條件,建立醫療執業保險,保護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調動醫務人員改善服務和提高效率的積極性。加強醫患溝通,開展醫務社會工作,建立醫療糾紛防范和“第三方調解”調處機制,治理“醫鬧”行為,建設“平安醫院”。
(十)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藥衛生信息系統
1.加快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建設。制定衛生信息系統建設規劃,探索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加強資源整合,理順衛生信息化管理體制,逐步建立一體化的醫療衛生信息體系。完善以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網絡為主體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提高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為重點,構建鄉鎮和社區衛生信息網絡平臺。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促進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合作,實現資源共享。積極發展面向農村及邊遠鎮鄉的遠程醫學教育。
2.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加快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控制、醫療行為管理與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管理服務等具有復合功能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將醫療保障網絡延伸到具備定點條件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加強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和醫療救助信息系統建設,促進系統間的有效銜接,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方便參保(合)人員就醫和管理。
3.加強藥品監測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區、鄉鎮藥品監管、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網絡,建立和完善區級藥品檢驗檢測信息網絡。建立基本藥物供應評估監測信息系統。
三、高度重視、大力協作,積極穩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十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充分認識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解放思想、堅定信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作為改善民生、擴大內需的重點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因地制宜地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有效措施,落實政府的公共醫療衛生責任。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文件,切實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確保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眾。
(十二)加大投入,多方籌資
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在醫療衛生方面的投入責任,確定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人直接付費或通過商業保險支付。鼓勵多渠道籌集資金,滿足人民群眾不同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減輕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衛生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新增衛生投入重點用于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探索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直接補助需方等多種形式的政府衛生投入方式,促進醫療衛生服務機制轉變和效率提高。深化對口支援工作,爭取技術、資金扶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監督管理,切實防止各種違法使用資金的行為。
(十三)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是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持遠近結合,從基礎和基層起步,科學謀劃、整體設計、重點突破、分步實施。區級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操作性文件,進一步深化、細化和實化政策措施,明確實施步驟,做好配套銜接,協調推進各項改革,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作為改革,必然要經過探索、漸進、完善的過程。農村稅費改革后,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亟待在農村綜合改革過程中加以解決。
歷經幾次改革,農村機構設置和管理體制得到明顯優化,但按照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仍然存在著體制不理順、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1、鄉鎮機構改革不到位。對于鄉鎮機構改革及人員分流的有關政策,我們認為是可行的。但是也存在著對鄉鎮機構設置上要求過死,模式單一,沒有兼顧到不同鄉鎮、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以及人員分流渠道不暢和措施方法單一,沒有達到編制人數與財政開支相應減少的目的等問題。尤其在事業單位改革上,一是體制上政事不分。有的地方將行政與事業捆在一起辦公,事業單位干了一些不屬于業務范圍內的事情。事業單位不能獨立開展專業技術服務工作,聽從或依賴于行政命令,荒廢了自身的主業。二是服務質量不高,主動性還不夠。鄉鎮事業單位中進編人員等于進了“保險箱”,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著工作職責不清、任務不明、紀律松散、分配大鍋飯等問題,對農村經濟發展還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三是高層次人才匱乏。全縣11個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競崗后有工作人員264人,其中,全日制專科以上的畢業生僅有15人,中級職稱以上人員15人,副高級職稱只有1人。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偏低,全縣鄉鎮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僅有28人,全日制涉農院校畢業生僅有22人。受編制和財力限制,新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難以補充。四是技術力量薄弱。有的鄉鎮農牧綜合服務中心雖然設有專業技術人員,但最多也只有一至二人,有的鄉鎮甚至一個專業技術人員都沒有,每當遇到農業自然災害時,難以及時拿出有效措施。五是文化體育職能弱化。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取消了鄉鎮政府文化體育機構,僅在鄉鎮畜牧中心設置了文化體育崗位。但占用這個崗位的人員都是其他工作干不了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開展不起來,這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鄉風文明的要求不相符。
如何推動和深化下步機構改革問題,我們建議:一是對人口少、土地面積小的鄉鎮,能合并的盡量合并,擴大單個鄉鎮規模,相應減少鄉鎮機關行政編制和人員。二是在機構設置上,可適當靈活一些,不強求統一模式,在機構編制部門的宏觀控制下,允許縣鄉因地制宜設置機構。三是鄉鎮事業機構設置應根據農業區劃和地域特點,跨鄉鎮設置各類區域中心站,作為縣(市)、區業務主管部門的派出單位,實行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使專業技術力量整合起來,更好地發揮作用。應設立文化體育站,加強群眾性文化體育建設。改進鄉鎮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模式,給事業單位更多的自。加強對鄉鎮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的管理,由鄉鎮政府每年初分別確定工作目標,根據年終考核情況,采取工資活發形式,兌現獎懲。四是制定人員分流政策時,不應單獨考慮年齡條件,應將那些雖然年齡不大,但能力水平低、素質差,不勝任工作的人員通過離職上學提高或直接分流到位,空出編制補充新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
2、國有農場改革不同步。我縣設有良種場、豬場和馬場等農牧“三場”,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三場”的單位性質難界定,管理出空當。體制機制不協調,它們一直按事業單位性質管理,但在生產經營方面實行承包制的企業化管理。職工身份難界定,自1979年后再未辦理過農工轉正手續,正式農工也是承包土地,與臨時工在待遇上并無區別。二是經費無保障,無法正常運轉。目前,“農牧三場”的經費來源僅限于土地發包收益,沒有享受到村組織那樣的財政補貼,連管理人員的工資都難以兌現,而且隨著工資上調、退休人員增多等剛性支出的增加,有時不得不舉債維持。“三場”土地均包給了職工,職工與農民攀比思想嚴重,有的拒不繳納承包費用。在上級政府沒有出臺相關政策之前,為了“三場”的生存與發展,我們無奈還得向職工收繳土地承包費。這項工作十分難辦。三是企業辦社會的沉重包袱已使兩場難承受。豬場和馬場都設有小學,共配置教師18人,每年僅此一項就需要20萬元左右的經費,教師的身份屬于場內自聘,在職稱與工資及業務培訓等方面都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建議:一是盡快出臺政策,確定“三場”的體制及今后發展走向。二是對于國營農場職工承包場里的土地是否應該交費,要盡快由相關部門出臺政策,以便基層在具體執行中有據可依。三是建議有關部門也將國營農場涉及的類似于鄉鎮五項統籌費統一納入地方財政轉移支付予以解決。四是建議對于國營農場在企業辦社會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或納入地方教育統一規范管理。五是對于農村已得到的惠民政策也要把國有“三場”納入其中,對在職農工應通過轉移支付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范疇。
3、土地矛盾難以徹底解決。目前,涉地糾紛較多,我們縣通過土地“三清”工作使這一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但難以做到全部徹底解決。一是二輪承包時外出打工戶、逃債戶等農民當時未分到地,且村里未作為預留地留出來,現在這些農民回來要地,機動地早就長期發包出去了,村里暫時拿不出地來補給這些戶。二是少部分村近幾年有些開荒地,如果都打入機動地,那么機動地比例過高,農戶要求把超標準的那部分地按人均分,但這些地已長期發包出去,集體無力贖回。三是土地流轉不規范,有的無合同,有的合同主要內容表達錯誤或含義模糊,甲乙雙方易產生糾紛。四是戶與戶之間土地邊界不穩定、旱田挨水田的易受水氣,導致糾紛較多。
建議在下步改革中推廣我縣土地“三清”工作經驗,并將其中的一些做法以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一是發證確權。二是建立嚴格的規范流轉制度。三是在縣一級盡快建立健全權威的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和仲裁專門機構,依法調處合同糾紛。四是在丈量清楚、劃清界限的基礎上,在戶與戶之間深埋界碑。
鄉村債務沉重,自身發展能力較弱,一些村的經濟已經崩潰。
1、集體經濟薄弱。稅費改革后,鄉村集體經濟受到嚴重沖擊。取消農業稅及附加后,鄉村集體失去了起碼的收入來源,加之二三產業發展嚴重滯后,鄉村兩級組織運轉要靠上級轉移支付維持,基本無能力投資搞建設。但是公益事業不辦不行,辦又沒有來錢道,對上爭取政策性資金時,往往要求匹配部分資金,目前這類的隱性負擔較重,解決不好會成為誘發農民負擔反彈的一大隱患。為了保證鄉村兩級組織的正常運轉,近幾年來我們實行了調整鄉鎮財政體制、加大對鄉鎮轉移支付力度、財權事權相統一、縣鄉干部工資統發等辦法,但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2、無力化解歷史債務。在稅費改革試點過程中,對鄉村的以往債權處理得很低調,只是清收鄉村干部、其他個人和外單位占用的鄉村資金,而農民的絕大多數欠款沒有回收。我們針對**(實際,通過拍賣資產、清理債權、機動地發包、清理三角債等形式,已經化解掉2200萬元的債務。但據不完全統計,到2005年末全縣鄉村兩級債務仍然高達2.5億元。目前,鄉村兩級組織的資源枯竭、收入萎縮、生財無源,已無力繼續化解債務,而且省里的獎勵政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很難執行。農民與鄉村組織之間的債務糾紛已成為繼土地問題之后的又一焦點。雖然我們為解決上述問題探索了一些,途徑和辦法,但還只是權宜之計,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得依靠上級的政策支持。
3、農民收入結構仍不合理。以我縣2005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例,在2401元的收入中,種植業收入占49.6%,勞務輸出收入占35.8%,養殖業收入占6.9%,其它收入占7.7%。可見,種植業收入仍然占據相當比例,農民靠天吃飯問題還很嚴重。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建議:應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我縣在農村稅費改革初期,不是享受轉移支付的縣份,只享受到農村轉移支付縣的60%左右。同時,省對我縣的村級轉移支付資金與改革前村級農業稅附加相差懸殊。因此,建議省財政廳對像我們這樣的既不是十弱縣,又不是省級貧困縣,但實際上比貧困縣還困難的縣份應該在轉移支付上特別在下一個轉移支付周期上給予我們特殊的支持,在財源建設考核上也不能與發達縣份等同考慮。在此基礎上,縣級財政再加大對鄉村的支持力度,逐步解決一些實質性問題。應進一步完善化解鄉村債務的獎勵政策。現行的獎勵政策只考慮到償還公益事業發展方面的債務,但從實踐看,按照這種債務分類進行獎勵,執行起來很困難。建議上級出臺更寬松的獎勵政策,對于墊付稅款、興辦公益事業方面債務應全部由國家承擔,對于其他類債務按一定比例獎勵。同時,還應該針對鄉村兩級回收債權問題出臺相應保護政策,以增強自我還債能力。應探索土地規模經營的路子。將有限的土地集中到少數懂技術、會經營的農民手中,甚至可以由公司化的各種協會代為經營,提高土地的產出率。農民只有完全脫離開土地,才能安心在外務工,甚至真正地轉化為市民、產業工人。
由于投入不足,農村公共事業發展停滯,甚至出現滑坡退步問題,現狀令人堪憂。稅費改革后,由于投入機制的改變,農村公共事業發展存在著十分嚴重的問題,從農村實際看,行路難、吃水難、上學難、看病難、養老難等問題突出,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極不適應。
1、無力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稅費改革后,取消了對農民的籌資、籌勞,要求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通過村民“一事一議”來解決,從實際看,這個辦法在操作中遭遇到很多難題。除非村民都非常迫切需要這項公益事業,或者鄉村干部在這個地方很有號召力,這事才勉強能辦,而一般情況下都很難議成。
為了減輕縣鄉財政的壓力,快速發展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建議省里出臺新的政策,代替“一事一議”辦法,能不能將“兩補”資金作為興辦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的專項基金,由村集體統一使用,由群眾參與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督。另一方面,建議取消關于縣級財政對省以上專項建設資金進行匹配的政策。
2、農村教育和衛生事業發展嚴重滯后。就一個縣來說,發展教育和衛生事業,原則上應該由縣政府承擔,便于對與事業相關的基礎設施改善和人才隊伍建設等諸多方面進行通盤考慮,但限于財力,有些問題難以解決。
在教育事業發展上,一是經費投入不足。“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實行后,我縣基本建立起了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機制,能夠維持學校正常運轉。但是隨之而來的是鄉村兩級對教育投入的積極性大大降低,農村教育投入明顯不足,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處于低標準狀態。二是教師編制核定過少。我縣是一個經濟欠發達的半山區農業縣份,轄區面積較大,辦學網點分散。幾年來我們按照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合理調整了辦學網點布局,合并了一些學校。目前全縣共有中小學校150所,有學生43743人,教職工2981人。根據黑政辦發〔2002〕69號文件精神,給我縣核定的編制數是2052人,但目前看,這些編制無法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據測算,我縣實際需要教職工編制總數為2760人,還需要增加編制708人。為此,一是建議進一步完善“政府辦學、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制定嚴密的領導干部目標考核制度,充分調動鄉、村組織和領導抓教育工作的積極性。二是建議省里能夠根據我們的實際對教師編制進行重新核定,希望領導們將我縣的實際情況向省編委及省人事廳溝通,幫助我縣解決這一實際困難。
在衛生事業發展上,縣鄉村三級投入明顯不足,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十分突出。目前,村衛生組織名存實亡;鄉鎮衛生院力量薄弱,醫生整體素質偏低,醫療設備簡陋,醫療條件很差,一些醫院連小手術都作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