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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商業條款
1.總則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項目名稱: )項目節能服務一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節能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2.項目的名稱、內容和目的
2.1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項目”)。
2.2項目內容: 。
2.3項目目的: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與期限、項目的驗收
3.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開始項目的設計、設備的采購、安裝及調試。設備的安裝調試期為30 天。
3.2節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為甲方出具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為 個月。
合同有效期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滿為止。
3.3項目安裝完畢后 內,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檢查安裝情況;安裝檢查合格后,試運行 小時,試運行期間可對設備進行調試。試運行結束后無異常發生,則甲方應簽署試運行正常的項目驗收證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項目的年節能效益約為人民幣 元 (小寫: 萬元)(以每月實際節電效益為準)
4.2 節電率的計算方法
乙方在進行節電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電表,協助乙方在所有要進行節電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調系統回路中具體設備前安裝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計算某具體設備(A1)的節電率:A1設備平均節電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節電改造前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Q后A1=節電改造后24小時的目標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
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和完成節電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調系統A1設備用電量數據由雙方有關人員共同抄表并簽名確認,連同計算出A1設備平均節電率。依此類推,測出中央空調系統中其它設備A2、A3、A4等的平均節電率SA2、SA3、SA4等。統計完后由雙方簽章生效并作為本協議之附件B。
4.3 節電效益的計算方法
以自然月為單位,對通過節電改造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按以下方法計算:
以設備A1為例,
當月設備A1節電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節電率SA1)
MA1抄表=節電改造后當月的中央空調系統中設備A1電費(電度表當月實抄的用電數量)。
SA1為設備A1的節電率
當月中央空調系統節電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雙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為五年,節電改造后按本協議本項第3、第4條的計算方法計出甲方所節省的總電費,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進行分配:
乙方當月應分配金額(元)=當月節電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 甲方應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個月后三天內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數額為4.2中規定的乙方應分享的數額,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屆滿。如果甲方延遲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所欠到期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4.6 該項目由乙方投入設備,但簽訂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項目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兩年后,此押金由乙方無條件退還給甲方。
4.7 在本合同規定的效益分享期內,電價按同期供電部門價格計算。
4.8 如因甲方提供的測量數據不正確而導致用以計算節能量的基線未能反映真實情況時,乙方有權對計算節能量的基線作出調整;節能量的測量應在設備級(而非工廠級)層面上進行。
5.甲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甲方還應:
5.l 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七日之內予以書面核準。
5.2在本廠區接受附件A所列設備和相關材料、配件,在安裝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費、妥善保管。
5.3為乙方實施和管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提供必要的協助。
5.4 按3.3條款驗收項目,及時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5根據設備制造商提供的設備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或乙方的書面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5.6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作出記錄,并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記錄。
5.7 若發現本項目安裝的設備出現故障,有義務立即通知乙方。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維護、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觸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設施和設備。
5.9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附件A所列設備發生損壞、丟失,則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后一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監管。
6.乙方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外,乙方還應:
6.l 負責項目融資,對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列出、乙方認可的設備進行設計、采購、安裝與調試,按期完成施工。
驗收合格后,將項目移交甲方運行。
開工前七日內,將設計、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確認。
6.2 確保設計、供貨和安裝達到附件A規定的要求。
6.3 根據國家有關施工管理條例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操作規程,認真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6.4 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該項培訓應不少于五個小時,以使他們能夠正確地操作和維護設備。
6.5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承擔項目移交甲方運行前的一切風險損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盡到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引起的損失。
6.6 設備所有權移交甲方時,乙方應將該項目的全部設計資料交給甲方。
6.7 定期派人檢查項目的運行情況。
7.所有權
7.l 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項之前,項目(包括設備和設施,下同)的所有權屬于乙方。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一個月內,按規定付清乙方應得全部款項之后,才有權取得項目的所有權。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個月內,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付款方式以相當于乙方分享總效益的價格(扣除乙方己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現價格)提前購買設備的所有權。在乙方收到全部價款之后,項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7.4項目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項目的技術資料。
7.5 甲方違約(如拖延應付款且到本合同終止時仍未付清應付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時,乙方仍享有項目所有權,直到此種違約狀況消除七天后,項目所有權才歸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 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終止費和賠償乙方的其他損失(如有),終止費按下面公式計算:
終止費=(乙方按合同規定應分享的全部款額-終止前己分享的款額)×30%
乙方的其他損失為乙方在項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質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潤,該損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為限。
8.2 由于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而對設備進行實質改動或拆除,影響了本項目的正常運行和節能效益,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應分享款項,且在此情形下項目仍歸乙方所有。
9.違約責任
9.1 甲方違約:
9.1.1在本合同生效后、項目移交甲方運行之前,如果甲方解除本合同,則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效益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乙方為此項目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如設備購置費、運費、安裝費、設計費等。
9.1.2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內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應每日按應付款金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9.1.3 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過兩個月未向乙方支付應分享的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回此項節電工程的所有節電設備,并同時享有追究甲方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9.1.4 甲方違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項或多項義務,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I)按甲方實際違約的天數順延項目的安裝調試期;
II)延長分享節能效益的時間,直至乙方的損失得全部彌補;
III)在保持節能效益總額不變的前提下縮短乙方的分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應付款數額;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損失、項目利潤、律師費用和項目相關的其它費用。
9.1.5 因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造成項目中斷和停止,則如果此種違約若在三十日內得以糾正,且乙方因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得以補償,則不視為甲方違約。
9.2 乙方違約:
9.2.1 設備安裝完畢三個月后仍不能正常運行。
9.2.2 甲方在設備運行工況與項目驗收相同的條件下可隨時復驗節電率,如果復驗節電率低于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并超過10%范圍,則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參與節電率復驗,如果經雙方確認節電率的確低于附件B中相應節電率并超過10%范圍,則視為乙方違約。
9.2.3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則甲方有權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違約補救
10.1 甲方違約的補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應得和受損失的款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乙方在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進入甲方生產場地拆除設備,在不損害甲方權益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0.2 乙方違約的補救: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或直接進入司法解決程序,收回受損失的款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費用和項目其他相關費用。
1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當事人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部分 一般條款
11.乙方的服務標準
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和職責,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工作,客觀實際地測量節能效果和計算節能效益。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認真考慮,與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合理化建議,愛護甲方的設備和其它財產,在甲方的場地從事項目的安裝運行工作時,遵守甲方工作場地的有關規章制度。
12.項目設備的改進、改動、拆除和損壞等風險
12.1 設備的改進。在乙方不降低服務標準的前提下,為了改善項目設備的運行狀況或提高經濟效益,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改進項目設備或修改有關程序。甲方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拒絕乙方的改進意見。
12.2 設備的改動。任何一方如需對設備進行改動,需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12.3 設備的拆除。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項目設備或者進行實質性改動。如果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拆除設備或進行實質性改動,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無條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全部款項。
上述設備的改進、改動和拆除完成后,雙方應于當日簽署書面文件予以認可,此種認可視為對方的接受。
12.4設備的損壞或丟失。本合同開始履行后,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如果甲方不能證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員所致,則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如果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已投了保險,甲方應聘請乙方利用保險賠付修理、更換、補充被損壞(或丟失)的設備。如果在設備發生損壞或丟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甲方得到的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而發生的費用,或者由于受損壞(或丟失)的設備未投保,則應由甲方承擔修理、更換或補充設備的費用。
12.5 設備的意外損壞。由于意外事件導致設備損壞,如果甲方不能證明自己采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應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費用。如果甲方能夠證明自己采取了足夠的預防措施,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2.6 如果因為發生本章規定的情況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運行,停止運行超過十日,雙方同意:該時間從效益分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分享期限不致受上述情況的影響而縮短。
13.對設備的大規模改造
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對設備進行大規模改造。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提高節能效率而欲對設備進行改造,甲、乙雙方應事先達成書面一致意見,并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之后,方可開始施工。
14.設備的停止運行/關閉
14.l停止運行或關閉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設備,甲方應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應及時和盡可能地向乙方通報情況。任何停止或關閉行為都不能減輕或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14.2如果因甲方關閉或停止設備運行而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全部款項。
15.甲方自有設備的使用和更改
15.1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與項目相關的自有設備能夠完全正常運行。如果因為甲方自有設備發生故障,影響到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項。
15.2如果甲方欲對自有設備進行更改或對生產計劃進行調整,可能對項目的節能量造成影響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說明這些變化可能對項目節能量產生的影響。當這些改變致使節能量下降時,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第8.1條的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15.3如果甲方對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導致節能量減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項。
15.4如果甲方對與本項目相關的設備進行大修,影響了項目的正常運行或停止運行,大修期超過30天,改造期間不分成,但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認可延長相同時間,以彌補效益分享期。
16.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16.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責任。
16.3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與本項目實施前相比根本不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6.4 本合同最后簽字之后滿九十天未實際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關閉或撤銷、停產或停業、轉產或與其它單位合并或分立,則本合同對發生此種變化后的甲方或其繼承者仍然有效。發生此種情況時,甲方應事先告知有關當事方,并將此條件列入新的實體之中。如果當事方不能接受此種條件,則由甲方應在此變化發生前,按本合同規定購買本項目。乙方也可自行決定拆除所裝設備。
如果甲方發生破產而導致本合同終止,項目及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擔保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范圍。
17.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轉讓
17.1 甲方在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之前,應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在實質上轉讓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17.2 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將本合同及所有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所屬的分公司或有關聯的公司。
17.3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中所有權屬于自己的設備作為擔保,用于節能服務項目期間的擔保。
18.稅、費
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乙方出具普通商業發票。
19.不可抗力
按相關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20.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節能系統設計方案
附件B:節能效益的計算及確認
21.2 本合同及附件之間規定不一致時,以規定詳細的為準。
21.3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解釋,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并應遵守行業慣例。
21.4甲、乙雙方用電報、電傳、電話、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過特快專遞通知對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中所稱的“一方”及“一方當事人”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或“雙方當事人”則是統稱甲、乙雙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簽訂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而是由于發生了當事人既不能預見,又無法事先采取預防措施的客觀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1.6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X年X月X日在XX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電話:電話:
我國在20世界90年代末開始引進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模式,隨后產生了一些節能服務公司,服務范圍覆蓋各個領域,服務項目主要有以下幾種:照明節能、變頻器改造升級、廢熱回收利用。近幾年,我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逐漸從設備設備節能方向向全方位節能管理方向發展,服務范圍擴展到熱電系統、空調系統、蓄能系統等工程。通過能源方案的設計,可以降低用戶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充分利用可再利用的能源,真正達到節能減排。中國工業節能與清潔生產協會今天在北京的2012年節能服務公司百強榜及研究報告顯示,中節能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等百強企業數量占全部節能服務公司數量的2.86%,年度節能量占該行業節能總量的17.51%。這凸顯了節能服務業快速發展、產業集中度逐步提升的發展趨勢。據悉,從2010年到2012年的3年間,我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從502家猛增到3500家,節能服務項目投資額從195.32億元增加到412.13億元。EMC節能服務模式引入我過已經多年了,經過了政府、企業家和相關機構的共同努力和探索,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總的來說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加速發展的趨勢還沒有形成,在推進EMC模式過程中,主要還存在以下幾種主要障礙:1.融資困難。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很難通過券商、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為EMC項目提供融資支持。首先,我國EMC剛剛起步,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是規模較小的公司,現金流不足,無法保證其能按規定時間償還貸款。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從前期投入到產出周期較長,大型項目大概需要幾年時間才有回報,后續的資金投入面臨很大壓力,由于缺乏資金,后期大量的項目無法開工。很難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制約了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的發展。其次,銀行等相關機構缺少對這種新機制的了解,這也增加了節能服務公司融資的難度。2.節能公司缺乏專業性。我國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缺乏專業性,營運能力不強?,F階段,EMC機制對節能服務公司在正在市場開拓能力、風險監測能力,財務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幾方面的不足,降低了節能服務公司的服務水平[3]。
2.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前景
2.1節能減排的重要性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締造了一個經濟發展的“神話”。但是,在經濟飛速速發展的同時,也為此付出了大量資源。從表2可以看出,在這期間,我國能源每年耗費量迅速增長。這無論從經濟還是環保方面,都是我們所無法承受的,不符合我們可持續發展戰略。因此,實施節能減排已迫在眉睫。
2.2政策激勵1.“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出爐。不久前,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規劃》中明確指出,我國節能環保產業存在廣闊發展前景?!兑巹潯分羞€提出了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目標。保持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長率在15%以上,至2015年,該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兑巹潯愤€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工程。包括裝備產業化與重大節能技術工程、再制造產業化工程、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及應用工程等[4]。2.稅收優惠。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為節能服務產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優惠?!兑庖姟穼MC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的投資和節能環保產業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相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有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和獎勵;免征節能服務公司在實施節能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對節能服務公司轉到讓給客戶企業的相關資產,免征增值稅[5]。因此,從國家出臺的政策上看,對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減排的態度,國家是明確的,積極扶持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減輕節能服務公司的負擔。
2.3合同能源管理應用前景。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國際先進水平10個百分點。從單位產品耗能看,有部分行業的主要產品平均能耗比國際先進水平高出近40%,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在節能市場方面有極大的需求空間。1.建筑業。我國現價段95%的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其中,大型公共樓宇能耗最嚴重。據相關機構調查,一般公共建平均能耗為20-6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兩倍;大型公共樓宇的平均耗能為70-300kwh,是城鎮普通住宅的10-20倍。因此,如果這些高耗能的大型公共樓宇能實施節能改造,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能耗,減少用戶單位的運行成本,另一方面,還可以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支持,從而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6]。2.工業。據統計,我國工業能源耗費量占全國總量的71%,發達國家工業能源耗費只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在工業方面節能改造方面,我們存在大量市場空間。有研究表明,我國在2000-2020年期間,如果通過節能改造等節能措施,可實現的節能潛力達3.1億-3.9億噸標準煤,建材工業節能潛力為13%-22%,有色金屬節能潛力為4%-10%,石化工業節能潛力為10%-24%[7]。
3.結論及建議
3.1結論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已經相當成熟,我們可以借鑒美國、日本等國的豐富經驗。2.工業和建筑也領域,進行節能改造的潛力相當大。3.隨著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和法規,采取EMC模式的節能服務企業將會從中受益,這些企業不僅有充足的現金流,而且還可以帶動節能設備的需求。4.雖然EMC模式在我國前途一片光明,但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雖然市場上有大量節能服務公司,但大多承接的項目規模較小,而且技術水平難以跟上世界先進水平,在對信用、技術要求極高的EMC模式下,必然會淘汰大批的競爭者。最終,那些在管理、資金、風險控制和技術方面都具有實力的企業才可能發展起來。
由于我校是有60多歷史的老校,地下管道陳舊老化,校區分散,管理難度大,管道暗漏非常嚴重,最高年消耗水量近1100萬噸,遠遠高于同類的兄弟院校;同時,因為管道查漏是一個技術非常強的工作,又沒有專門的儀器設備(單獨購買設備,僅僅在本單位使用,使用率不高,不劃算)。針對這種情況,2009年我們與社會上節能服務公司簽定合同,由他們投入資金在我校供水管道上安裝遠程的監控水表,建立監控平臺,全天對我校的用水情況進行監測,依托他們的專業技術力量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的是節能量保證型運行模式。通過這幾年的運行2012年我校年耗水量已降到610萬噸,共累計節約水費支出1500多萬元,效果顯著。另外在學校教室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引入社會資金安裝紅外線感應設備,控制教室的照明,也達到了節能目的(節能30%以上),實現了雙贏。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流程1.項目洽談學校相關部門與節能服務公司進行業務協商,因為學校不投入任何人力和財力,各節能服務公司的產品,技術力量也不能進行簡單的比較,所以不能完全按招標的方式確定合作對象,只能通過不斷的協商、實地考察最后確定合作對象,根據節能服務的內容制定合同能源管理的運行模式。上述案例中,由于是對地下管道進行檢測,主要任務是全年對管網供水進行監控和查漏,所以在學校用水規模不變的前提下,要保證降低用水量;因此,我們采用的是節能量保證型運行模式,只有達到一定的節能量,學校才支付約定的費用。2.能源的核定和合作方案的設計節能服務公司對學校能源的管理、使用效率、進行審計核定、監測、診斷和評價,通過能源審計可以掌握學校能源管理水平和用能狀況,排查浪費環節,從而制定科學合理的節能管理和改造方案。上述案例中,節能服務公司從我校的辦學規模、學??蒲许椖坑盟疇顩r、公共場所的用水器具、地下管線的使用年限及材質、近幾年的水耗數據及同類兄弟院校的水耗情況等方面進行調查和審計,并且對地下管線進行了初步的探測,認為我校管線暗漏非常嚴重,最后合作的方案就是有節能服務公司投資在我校部分管線上安裝監控設備,對管線供水情況進行監控,同時全年不間斷對我校全部管線進行探測,學校的義務就是盡快組織人員維修漏點,雙方合作共同確保降低用水量,改變了以前節能服務公司按檢測出的漏點數量收費的模式,實行了現在的節能量保證型運行模式,通過節約達到雙贏。3.談判階段通過能源審計核定、診斷并通過選擇試點進行節能測試,得出項目可行性的分析,最終確定節能量、協商項目日常的管理,達到共識后簽定節能合約。總之,我校通過這幾年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證明,基本符合我國各高校實際。首先,解決了高校資金短缺、技術管理力量薄弱及風險承擔的問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最適合高校在缺少資金及專業管理人員背景下節能的實際。同時因為節能服務公司的利益同節能效益掛鉤,節省了用能單位的監督管理,減少了學校管理成本。其次,使學校節能由傳統經驗自我管理轉變到專業管理,充分發揮節能服務公司技術先進、管理專業的特點,再次,節能服務公司擔負風險獲得節能收益,學校無償得到高效節能設備,長期受益,實現了學校與節能服務公司的雙贏。
高校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
節能量計算方法的認定存在一定的困難目前,各高校公共場所的計量設施都不是很健全,特別是一些建校歷史比較長的學校,計量設施的改造、安裝都還在進行之中,能耗尚未做到分類、分項、分戶計量,也沒有針對各種能耗類別建立相應的能源消耗定額標準和能源消耗標準成本體系;另外,當前節能量的計算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有些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量計算時,將學校管理過程中的節能以及其他投入方面的節能也計算到EMC的設備節能之中,而學校則認為這部分的節能是學校管理上和部分投入上的成績,不屬于EMC的項目節能內容,造成不少的糾紛。因此建議應用在簽定合同時,明確、細化節能量的計算方法減少糾紛。能源消耗統計比較薄弱,節能的績效考核機制有待建立雖然學校有專人負責能源消耗統計,但大多是兼職的,同時能耗計量點和監測點不健全,能源消費統計制度不完算,對一些耗能大的實驗室等部位的用能情況尚未做到單獨計量和監測,尤其是公共場所水能源的計量有很大的缺少,影響了能源消費統計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另外,學校對節能的績效考核體系建設不到位,難以發揮有效的激勵約束作用。缺乏第三方評估平臺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中,節能的效果受主觀和客觀等諸多條件因素的影響,為保證節能成果的客觀性和準確性,應建立第三方評估平臺,由獨立的第三方(社會上有關能源審計部門和機構)進行節能成果的核定,保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順利進行。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類型 經營租賃核算 融資租賃核算
2010年8月國家了《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用以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通則》中列舉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各種類型,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等。實際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下節能設備的會計核算仍是一個待明確的問題,鑒于此,筆者想就不同類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下如何進行節能設備的固定資產核算作一些探討。
一、合同能源管理各類型的特點
(一)節能效益分享型
由節能公司單獨或由節能公司與用能單位共同進行項目前期投資,項目建成后雙方在一定的合同期內按一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二)節能量保證型
由節能公司單獨或由節能公司與用能單位共同進行項目前期投資,同時節能公司承諾項目建成實施后將達到某個節能量標準,用能單位則以節能收益按約定比例或金額向節能公司付款,如實際未達到承諾的節能量則節能公司須向用能單位補償承諾節能量和實際節能量之差的費用。
(三)能源費用托管型
用能單位委托節能服務公司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能源托管費用,節能服務公司通過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擁有全部或部分節省的能源費用。
(四)融資租賃型
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相互簽訂合同,合作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由租賃公司將節能設備租賃給用能單位,或租賃給節能公司后再轉租給用能單位,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租金、利息及節能改造服務費。
(五)混合型
即上述兩種以上類型的結合。
二、不同類型合同能源管理下的固定資產核算
通則把合同能源管理分成若干種類型,但無論何種類型,均有一個共同特點:即在節能改造服務合同期內節能設備所有權都屬于節能服務公司或租賃公司,用能單位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設備一般被無償移交給用能單位。同時用能單位將在合同期內與節能公司分享節能收益或定期向租賃公司支付租賃費用。因此從形式上看合同能源管理具備《企業會計準則》所定義的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征,可以適用融資租賃的準則進行會計核算。但根據各類型合同能源管理在節能效益金額的確定和分配方式的不同,筆者認為可以把其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大類進行核算。
(一)固定資產經營租賃核算
1、 節能效益分享型
該種類型的節能效益一般不能預先準確確定,節能服務合同也沒有約定節能效益金額,只約定效益分成比例,效益分享期一般不長,所以從簡化核算的角度考慮,筆者認為在合同期內可作為經營租賃的固定資產處理,合同期滿作固定資產捐贈處理。又據財稅[2010]110號文規定,節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在進行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時可不考慮會計與稅法盡量保持一致的問題,因此建議設備不留殘值,以合同期作為折舊計提期間。合同期滿用能單位在無償取得節能設備所有權時,以節能設備在節能公司的賬面原值和已提折舊金額借記“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作為已提足折舊但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處理。
2、 能源費用托管型
會計處理同節能效益分享型。
(二)固定資產融資租賃核算
1、節能量保證型
該種類型與節能效益分享型接近,但區別在于節能公司對節能量作出了承諾,因此其節能量金額是可以在合同中確定的。所以該種類型下節能設備作固定資產融資租賃處理比較恰當,節能公司作融資租出處理,用能單位作融資租入處理。因為用能單位最終會取得設備的所有權,所以應以資產使用壽命作為計提折舊的期間。
2、融資租賃型
實踐中融資租賃型合同能源管理還可細分為不同的操作模式,目前運用較多的是以下兩種模式:
(1)設備銷售合同模式
此種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代租賃公司購買節能設備并供應給用能單位,融資租賃公司與節能公司簽訂設備購買合同(或總承包合同),并向節能公司支付買價,租賃公司擁有設備所有權;同時租賃公司與用能單位簽訂租賃合同,用能單位以節能收益定期支付利息和租金。該模式下租賃公司和用能單位分別作融資租出和融資租入處理,因為用能單位最終會取得設備的所有權,所以應以資產使用壽命作為計提折舊的期間。
(2)售后回租模式
此種模式下,節能公司在向租賃公司銷售了節能設備后又與其簽訂售后回租合同,回租設備,同時節能公司與用能單位簽訂節能改造服務合同,與用能單位分享節能收益,并按期向租賃公司支付設備租金及利息。該模式下,租賃公司和節能公司分別作融資租出和融資租入處理,同時,節能公司與用能單位分別作經營租出和經營租入處理。節能公司以資產使用壽命作為計提折舊的期間。合同期滿,先由租賃公司與節能公司辦理設備所有權移交,然后節能公司再與用能單位辦理設備所有權移交。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尚處于起步和培育階段,其會計核算方法也一直是備受關注的專業探討問題。在實踐中,應透徹理解該種業務的本質,使會計核算既合法合規,又更具可操作性和適用性,以更好地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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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24915-2010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 節能服務公司
我國作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能源利用率低于國際平均水平的1/4,要完成節能降耗的約束性指標任務十分艱巨。在分析我國節能減排的差距時,有專家認為:一方面,我國節能減排工作主要是依靠行政命令來加以推進,不能適應市場需要,難以形成長效機制;另一方面,企業從自身的短期經濟利益考慮,對節能不夠重視,缺乏足夠的動力。因此,作為市場化節能新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對于節能減排具有重要的借鑒和推廣意義 。
一、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1.合同能源管理的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是節能服務公司開展節能項目的一種商業手段。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節能減排的綜合服務,同時提供服務所需資金,并從設備運行節省下來的費用中回收投資,獲得利潤。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特點:
(1)節能效果好
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是節能服務公司要在節能項目中創造經濟效益才能發展,如上海市首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上海新亞藥業有限公司循環水系統節能改造項目,總投資240萬,由上海節能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經過調研、測試、可行性方案論證、設計、施工、調試驗收后,取得節電61%,9個月就回收50%投資的好效益。
(2)企業零投資與零風險
支付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所需要的資金來自于企業通過節能改造降低能耗節省下來的能源費用,企業不用支出任何費用(特定項目除外),便可以得到節能服務公司的服務和先進的節能設備及系統。這不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流,可以大大降低企業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企業節能改造的積極性。
(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回收期不宜太長
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大多不具備龐大的資金實力,從已實施的項目來看回收期平均為2年左右。只有采用快進快出的模式,才能為后期項目提供足夠的啟動資金和后續資金。
2.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模式
(1)節能效益分享型
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項目資金;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享節能效益;合同期結束后,設備和節能效益全部歸客戶所有。
(2)節能量保證型
客戶提供全部或部分項目資金;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節能項目,保證節能量,從節能收益中獲得合理的收益;如果沒有達到承諾的節能量,節能服務公司賠付全部未達到的節能量的經濟損失。
(3)能源費用托管型
節能服務公司為客戶管理和改造能源系統,其經濟效益來自能源費用的節約,客戶的收益來自能源費用的減少。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
我國上世紀90年代末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通過示范、引導和推廣,節能服務產業迅速發展,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不斷增多,服務范圍已擴展到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多個領域。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在中國雖然起步較晚,但卻擁有巨大的市場潛力。企業對節能降耗的渴求,使中國節能環保產業潛在市場空間巨大,并成為國內外生產制造企業全力爭奪的焦點。
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在中國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介紹,合同能源管理在“十一五”期間的目標是節能投資500億元,年產值320億元。但是,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節能服務產業還存在財稅扶持政策少、融資困難以及規模偏小、發展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
三、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前景光明
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2010年6月3日和10月19日,國家發改委聯合財政部兩次下發關于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有關通知,從財政補貼上推進EPC項目實施的一系列政策出臺,帶動大型國有企業、跨國公司等紛紛成立節能服務公司,大舉進軍節能服務市場,這其中甚至包括南方電網、神華集團這樣的“巨無霸”企業。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副主任諶樹忠分析,財政扶持政策的頻頻出臺將推動更多用能企業從“要我節能”變為“我要節能”?,F在由政府牽頭大規模推廣合同能源管理,讓各方都嘗到市場化節能服務的甜頭,節能減排的春天真的到了。
目前,我國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務理念宣傳的力度還不夠大,在社會上還沒有形成一個共識。但是,隨著政府政策的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前景將變得格外誘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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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志剛,李衛,曹成.淺談“合同能源管理”在火力發電廠中的應用前景[J].新疆電力技術.2007.94(3):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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