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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對策,期望為城鄉規劃檔案管理人員提供可行的參考。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逐漸加快,然而一味的尋求發展速度,忽視規范化管理,往往會事倍功半,不利于城鄉健康穩步的規劃和發展。城鄉規劃管理檔案作為為新農村建設、規劃、發展提供重要依據,其在管理上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同時受到規劃部門、建設部門、土地部門以及環保部門等的影響,缺乏健全的管理模式,此外由于鄉鎮檔案管理的條件有限,沒有規范化的管理設施,缺乏專業素質高的專門檔案管理人才,使得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存在雜、亂現象。不規范的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因而,新形勢下認清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中的現實問題,并采取針對性的改進對策顯得極為迫切。
1 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現有問題分析
當前我國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相對偏低,與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的高速發展不相適應,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以下幾點:
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規范性缺失。據調查,城鄉對于規劃檔案管理的相關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科學的管理城鄉規劃檔案。《城鄉規劃法》第七條規定: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 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 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規劃一旦經過審批通過,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落實,不能隨意篡改規劃內容。但事實上,一定地方的領導仍舊存在認識錯誤,憑著主觀臆斷,隨意更改已經通過審批的規劃內容,導致不合理規劃頻頻出現,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同時,由于宣傳不到位,使得規劃檔案不能真真的惠及大眾,人民對檔案規劃的管理的參與度普遍低。
城鄉規劃檔案管理模式與方法落后。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發展的重要階段,很多要求和標準都根據相關的實際情況得到進一步提高。但城鄉規劃檔案管理方面仍舊處于一個初期發展階段,在專業人員配備、技術支持等方面不盡人意,很多地區的規劃檔案仍舊沿用傳統的管理模式,缺乏信息化、數字化管理。傳統的檔案管理的技術性和功能性都相對簡單,信息技術外包能夠滿足其需求。但是信息化和數字化的規劃檔案管理系統對技術和功能的要求很高,相關的標準不能滿足其需求。
城鄉規劃檔案管理人才素質層次不齊。目前,城鄉規劃檔案管理缺乏強大的信息技術,不能支撐起規劃檔案的信息化各項內容,同時專業的管理人才匱乏。規劃檔案涉及到城鄉建設的方方面敏,資料繁多,沒有現代化的檔案信息管理技術,會使得檔案管理雜亂無章,容易導致查無所處,容易流失。此外,由于對其管理重視不夠,管理力度不夠,專業的技術性檔案管理人才匱乏。目前,很多城鄉通過教育培訓的方式,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素質,但事實上,教育培育在提高基本的檔案管理方面具有作用,但在檔案系統建設、維護等信息化管理方面仍舊效果不理想。
2 新形勢下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改進策略
新形勢下,要解決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的現有問題,并提升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成效,應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提高認識,認清形勢。城鄉規劃檔案主要包括城鄉規劃審批管理、勘察設計、各種工程技術資料等,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直接影響著城鄉規劃檔案的有效利用。在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經濟發展速度逐年加快的今天,城鄉規劃檔案資源的價值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城鄉規劃管理和項目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參考和指導作用,逐漸受到城鄉規劃部門、開發商、建設施工單位的重視。在此背景下,強化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改革與創新,提升城鄉規劃檔案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可靠性,并充分發揮相關檔案資源的價值,顯得尤為重要。對此,城鄉規劃檔案管理人員應加深對檔案資源價值和作用的了解,認清新形勢下自身工作的重要性,適應城鄉規劃檔案管理事業的新趨勢和新要求。
節約經費,提升效率。近年來,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改革逐漸步入正軌,使得城鄉規劃檔案部門經費相對緊張,為了彌補經費不足的現狀,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通過共享資源信息的途徑減小檔案收集、歸檔和管理成本,并縮短檔案建設周期,進而提升經費的有效利用率;其次,可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自身豐富的技術和資源, 積極提供好服務,降低有關成本,緩解城鄉規劃管理檔案工作經費不足的壓力。
健全制度,改進方法。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制度,就檔案分類、收集、歸檔、共享、利用等各個事項作出全面的規定,并制定標準化、規范化的工作流程,制定相應的工作驗收和績效考核制度,使新形勢下復雜的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均能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要轉變以往“重藏輕用”的檔案管理觀念,重藏輕用的觀念,從傳統的以檔案接收帶動事業發展的模式,向以信息服務帶動事業發展的新模式轉變。強化信息化檔案資源的開發與建設,以不斷提升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確保檔案管理效率和質量。此外,應根據檔案管理方法的改進及時開展人員培訓工作,使城鄉規劃檔案管理人員及時適應信息化環境下的檔案管理工作方法和相關要求。
關鍵詞: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管理困境;對策
社會在進步,相關的社會法制也在改變,尤其是在當下,行政執法觀念發生變化以后,走出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就已經成為了新形勢下社會行政執法的主流趨勢。結合我國當前國情來看,實行公眾參與行政執法所涉及的不僅僅是法律問題,還可能牽涉到社會治安和群眾利益。為此,在當前對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問題進行探討,找出我國現階段公眾參與城鄉管理執法所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走出這一困境,對保障行政執法有效性、促進社會穩定和諧是極有必要的。
一、當前我國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所面臨的困難
民主法制社會實現之后,國家賦予人民群眾的權利越來越多,加之國家重視公民的法制教育,所以使得公眾的法律法制意識不斷提升,行政管理以及城市規劃執法的參與積極性越來越強。隨著這一趨勢的不斷蔓延,發展到今天,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便成為了我國新行政執法的主要表現行為之一。
但由于我國目前的法律體制尚不成熟,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存在一定問題,因為受各種各樣因素的影響,導致公眾并不能真正參與到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工作中來,致使城鄉規劃管理缺失。由于少了社會公眾的參與和重視,所以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本身也面臨著困難,無法得到有效開展。這一系列問題不僅影響著城市的建設與發展,還阻礙著社會進度,阻礙著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實現,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必須采取相應措施對上述問題進行解決,找出問題存在的原因,消除隱患,盡快找到解決方走出困境,切實推動我國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事業的發展。
二、相應的解決對策
結合上述對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困境的分析,現基于城鄉規劃管理職能,提出以下幾點可行性建議,以期幫助其走出管理困境,促進城鄉建設以及城鄉可持續性發展。
1、加大法制宣傳力度,鼓勵公眾參與城鄉執法
我國現階段的城鄉規劃管理之所以缺乏公眾參與性,其根本原因在于公眾對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意識不高,一是沒有認識到城鄉規劃管理的重要性,二是不理解公眾參與執法的涵義,所以導致公眾熱情低,不愿真正參與到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中,最后導致執法效果不佳。解決這一問題的最佳措施是加大城鄉管理執法的宣傳力度,鼓勵和倡導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到城鄉規劃管理中,必要時候還需對群眾開展一些法制教育和法制知識培訓,讓其具備更多的法制意識。在執行這一系列工作之前,最先要做的是消除公民和群眾對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誤解,要從思想上糾正公眾對城鄉規劃管理的認識,使其能從最初的反對轉變為最終的理解和支持,甚至是主動參與。
2、積極倡導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加強公眾監督力度
一方面可通過加大宣傳力度,使公眾能充分理解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意義,獲得公眾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將一定的權利下放給公眾,切忌光說不練,要用實際行動來證明城鄉規劃管理的作用,讓公眾能真正融入到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中,獲得參與權。同時,政府部門人員也要廉潔自律,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只有做到了這樣,才算是真正做到了權利和義務對等的現代法治理念,實現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所謂倡導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就是要充分利用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加強對城鄉規劃執法的監督力度,從公眾執法中探索新的執法機制。比如設立電話舉報形式,對群眾的電話監督積極查核,及時公布處理結果等。
3、完善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法律法規
面對日益復雜的執法局面和困境,積極順應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潮流,城鄉規劃執法部門也應當根據時代需要,與時俱進,全方位提升部門的應對能力。因此,根據城鄉規劃執法的內容、程序、特征等各方面的情況,可以采用以下對策:
3.1因地制宜,完善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法律法規體系
立足憲法,完善《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為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特別是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可以因地制宜,對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制度、程序、方式、渠道作比較具體的可操作性解釋,為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使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成為一項長效制度,用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形成規范的可操作的程序或規定,將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真正落到實處。
3.2提高城鄉規劃執法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
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要上一個新臺階,自身隊伍建設是關鍵。所以,要從全方位提升執法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在部門內部,要形成組織學習法律法規的長效機制,執法人員要熟練掌握各項最新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信息。此外,要在全部門樹立勤政廉政新風尚,保持每起執法都是陽光執法,堅決打擊抵制執法過程中的腐敗現象。改善執法人員的工作態度,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工作目標,以微笑執法為敞口,在工作中,要做到熱心、耐心、恒心,為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的順利開展準備必要的優秀工作人員。
三、結束語
發展至現在,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已經不再僅僅是行政問題,它還關系到國家社會治安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甚至還涉及到管理執法部門是否得民心、順民意問題,影響著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所以強調在民主法制建設中,一定要對該項工作加以重視,并采取措施努力做好。鑒于公眾參與城鄉規劃管理并不是執法工作者的事,還關系到整個社會以及全體人民群眾,所以該項工作在開展時還要加強公眾管理,提高其參與積極性,這就需要執法工作者在工作實踐中將法律法規理論和執法實踐相結合,不斷探索更加科學有效合理合法的執法形式。■
參考文獻
[1] 李勇. 中國城市建設管理法制化的創新——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及綜合行政執法[J]. 城市發展研究. 2007(06)
一、統一認識,明確職責,切實加強領導
一直以來,我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高度重視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由我局木萬光局長作為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由分管規劃工作的和佳副局長抓具體工作,對各個轄區內的城下規劃管理工作進行統一管理。特別是隨著我區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規劃區域擴大,建設行為不斷增加,而人民群眾對依法建設意識較低的情況下,為了開展好城鄉建設和管理工作,我局開展了“規劃進社區”活動,促進了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開展。
二、精心組織,認真作好宣傳工作
根據省、市通知精神,我局在全區范圍內認真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一)為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我局首先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本文來源:文秘站 習《城鄉規劃法》,并經常組織培訓,特別是對各鄉(鎮)、辦事處的規劃助理員,每個季度組織一次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培訓。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我區規劃管理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并主動做好宣傳工作,為今后開展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關鍵詞:城鄉規劃 可操作性 對策
1.引言:
城鄉規劃的可操作性是一個歷久常新的話題,編制出可操作性強,實施性強的規劃,是每一位規劃師極力追求的目標。但規劃的實施往往受到政治、經濟、社會等客觀環境的影響和制約,規劃的有效實施,也需要從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創造促進其實施的環境條件。從規劃師自身角度而言,如何從改進規劃編制的方法出發,制定出科學性強、透明度高,廣泛反映社會意愿的規劃,來加強規劃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規劃從業人員所認真思考的問題。
2.當前城鄉規劃可操作性不強的緣由
“城市規劃的問題,既是理論問題,更是實踐問題。從根本上說,城市規劃并不是為了“紙上畫畫”去編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諸實施,它是一個從編制到管理、再到實施和反饋的連續過程”。[1](馬武定)這一論斷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城鄉規劃的本質,也揭示了規劃編制與實施之間的關系。
規劃與實施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規劃的目的是為了指導建設實施,規劃只有實施才能體現價值。不能實施的規劃不能算是合格的規劃。同時,實施可以反饋規劃中的一些問題,以便于更好的編制規劃。然而,由于存在規劃的可操作性不強,導致目前很多情況下規劃與實施的脫節,規劃成果成為“圖上畫畫,墻上掛掛”的擺設。規劃的可操作性成為規劃工作者的軟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2.1偏重對空間形態等“硬”規劃的研究,缺乏對實施機制等“軟”規劃的認識。
規劃的實施分析需要實施機制的強力支撐,而實施機制往往涉及到各級政府的各個部門。由于受傳統“技術工具型”規劃編制技術路線的影響,規劃設計人員往往偏重對空間布局、空間形態等“硬”規劃技術的研究,而對實施機制等“軟”規劃的認識不夠。而一個規劃的實施與政府的財政體制、行政體制、社會保障體制等實施機制關系密切,如果規劃編制不能與現行的實施機制有效銜接,規劃的可操作性就無從談起。
2.2缺乏對實施路徑、建設時序的考慮,使規劃缺乏彈性。
事物發展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都要求規劃方案有一定的彈性,以應對不斷變化的情況。然而,目前“靜態藍圖式”的規劃模式,使規劃人員往往忽視對實施路徑和建設時序的考慮,不能幫助實施者對規劃實施的路徑、時序做出較為明確和清晰的把握。現實情況稍微有點變化,規劃就無法應對,導致規劃應變性差,操作性不強。
2.3規劃方案的唯一性,使規劃缺乏科學性
事物發展存在的多種可能,然而,目前規劃過程中往往是強調規劃方案唯一性,把事物發展存在的多種可能方向,最終規劃成一種發展可能,對規劃的實施發展訴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條件分析不足,這使規劃缺乏一定科學性。也就降低了規劃的可操作性。
2.4、規劃設計過程中沒有充分反映民意,閉門造車,缺乏民意基礎。
我國規劃師往往存在一種觀念,認為規劃是一項需要復雜技術的職業,甚至受計劃經濟時代自上而下觀念的影響,視為技術官僚和技術精英。在內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設形態,空間形態的研究,缺乏對多元化的社會利益平衡的考慮。對規劃受外部各種變化的力量所作用的連續進程這一點,漠不關心。對民意訴求和社會各界其他的意見吸納不夠。使規劃不能體現多元主體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礎。
2.5 對實施主體認識的缺位,缺少與大部分實施主體的溝通
目前,規劃階段對實施問題研究的偏少,跟廣大的實施主體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也是導致可操作性不強的一個重要原因。規劃人員往往偏重與規劃編制組織主體的溝通聯系,在城鄉規劃領域內規劃編制組織主體一般是規劃建設部門,但是在現行的體制背景下,建設規劃部門不是一個綜合、全局的部門,她僅僅被賦予了一個專業部門的職權,只承擔了規劃實施一部分職能。這種工作方法導致規劃與相當多的實施主體的溝通不足,在規劃編制階段沒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問題,沒有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鄉規劃可操作性的對策與思路 3.1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多目標的統籌,加強規劃“廣度”。
規劃中重視多視角的切入,可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慮因素,注重多學科與多價值觀的合作與交叉,可增強了規劃的“廣度”,使規劃的思路更加寬厚,為規劃更具有科學性,提供了較好的基礎條件。城鄉規劃牽扯到經濟、社會倫理、生態環境、空間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規劃論規劃,未免視線過于狹隘。因此規劃強調多視角的切入,按照目標與問題雙重導向的思路,強化多目標的統籌。為規劃方案的制定提供較為全面的視角考慮。
3.2以人為本,強調公眾參與的實踐規劃。
公眾參與是多元主體思想和觀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過程,為不同利益主體對話 ,協調乃至最終走向合作構建了一個有效的平臺[2]。。公眾參與可以起到集思廣益的作用,從而有效減少規劃過程中的失誤。城鄉規劃涉及政府、公眾、開發商等多方主體,各方主體在目標導向和主體利益上會有所不同,在主體的的觀念和思想上,會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因此,城鄉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多路徑推進規劃的公眾參與。通過公眾參與能保證規劃成果能夠較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體的要求和意見,通過公眾參與實現不同利益主體分歧的協調,減少實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統籌,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調動各部門參與規劃的積極性。
長期以來,城鄉規劃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規劃部門本身,城鄉規劃獲得的權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組織結構基礎之上的。導致城鄉規劃編制的側重點也往往偏重在建設規劃部門歸口,對其他部門職能利益考慮不全,規劃的實施也往往得不到相關部門的應有的支持。城鄉規劃的綜合性要求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加深對其他職能部門職權與城鄉規劃之間關系的研究,重視多部門利益的綜合協調,突出各部門價值的導向,主動引導、明確職責,以期能得到了相關政府部門的積極響應,為規劃的實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礎,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統籌和綜合調控作用。
3.4 重視規劃的政策屬性,加強“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撐
規劃編制具有技術與政策的雙重特性,規劃成果既是藍圖,也是規劃管理的依據。規劃編制既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也是建立目標,指導實踐的公共政策過程。為了體現規劃“公共政策”的屬性,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該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實踐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進行體制創新。配套政策是城鄉規劃發揮效用的制度基礎,也是規劃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主要體現。從政策層面來研究規劃實施中的管理制度、標準、政策等問題,可以大大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
一、基本情況(20*年1月至8月)
1、審批:工程選址15件,用地許可證8件,工程許可證24件,簡易項目18件,規劃確認4件。
2、規劃驗收:灰線45件,±O.000檢測42件,規劃驗收33件,項目公示15件,移交執法局9件。
3、:市局交辦6件,區交辦52件,來電來人咨詢共541人次。
二、主要做法和體會
近二年來,拱墅規劃分局通過積極深化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探索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尤其是今年來,通過抓效能監察工作來推動分局工作再躍新臺階。
(一)扎實推進,做到3個“不斷”
1、不斷提高對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
近二年來,建設部和監察部聯合開展的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我分局在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局和分局黨支部非常重視此項工作,通過營造效能監察氛圍,做到三到位,工作中做到“五個結合”,“四個抓手”等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成績面前,少數同志產生了一些驕傲自滿情緒,加之此項工作具有長期性、經常性的特點,容易產生“麻痹”現象。針對這些問題,今年來,分局多次組織學習杭規發[20*]105號、杭規發[20*]105號文件,及建設部和監察部有關效能監察和各級領導講話指示精神,通過進一步學習和深刻領會,大家的認識得到了提升,自覺把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貫穿于整個分局的建設中,貫穿于每位干部職工的工作中。
2、不斷加強領導,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自20*年分局與區監察局聯合成立拱墅區城鄉規劃效能監察領導小組以來,兩局經常保持溝通聯系,及時互通信息。特別是今年拱墅區換屆選舉,相關部委辦局主要領導調整后,分局主動與監察局聯系溝通,保證兩局對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的連續性,做到組織領導不斷、工作不斷、工作質量不降。
3、不斷抓好自查,進一步抓好工作計劃的落實。
分局緊緊圍繞《杭州市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績效評價實施辦法》,認真抓好自查,對20*年7月份以來的審批檔案,驗收檔案,跟蹤管理表進行了多次復查,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分局還召開了半年一次的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情況分析會,肯定成績,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認真總結效能監察工作中的一些主要做法和體會,從而推進和指導業務工作。
(二)突出重點,加強監察
今年以來,分局按局黨組的布置,重點在貫徹落實“國六條”、“國八條”精神,貫徹落實[20*]12號落實杭州市總體規劃,完善近期建設規劃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等方面,積極做好落實配合工作。一是分局以規劃法宣傳活動為契機,推出“控規學習月”活動舉措。人人學“控規”,講“控規”,到鎮(村)去宣傳“控規”,通過學習“控規”來提高每位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練好效能監察的基本功。二是分局采用例會、辦公會形式,對每個審批項目、驗收項目集體“會診”把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監督。今年來,召開分局例會17次,每次會議都有會議紀要,都能經得起檢查,真正起到效能監督作用。三是加強督查督辦,提高滿意率、辦結率。到8月底,分局辦理件68件,辦結率、滿意率均能達到100%,另外,對市重點,突發事件分局都能有應對方案措施,如7月份紫荊社區一公示項目,引起100多住戶的質疑,集會在社區,強烈要求規劃部門做出合理解釋,分局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配合局相關業務處室與居民代表真誠對話,耐心解釋,在社區的大力協助下,平息事態。湖墅嘉園南側道路實施和杭辦大廈西南側富義倉道路實施問題,遭到老百姓的強烈阻攔,區委、區政府將此事列為“走進矛盾,解決難題”重點問題來解決,區街道多次組織協調,分局積極配合,從規劃的角度,堅持規劃中的道路一定要實施的觀點,耐心說服居民。萬家花城南側擬建設的垃圾中轉站按“陽光規劃”程序公示后,市民陸續向市12345市長公開電話、區長電話投訴,分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與區城管辦和市局業務處室聯系了解情況,及時去現場實地勘察,協助做好穩定工作,并將群眾投訴情況及時向市局中心和審批處室反映。近二年來,分局把處理工作作為效能監察工作的重點工作,以“”為抓手,加強監察,讓老百姓來監督規劃工作,讓“陽光規劃”工作更加完善,讓規劃效能監察來推動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四是加強宣傳,營造社會不同層面監督規劃、理解規劃、支持規劃的外部環境。分局積極努力1做到配合市局相關處室,聯合走訪、聯合辦公,提高為轄區服務水平,將“陽光規劃進社區”、“送規劃下鄉”等活動,組織得有聲有色;2做到定期郵寄發送各種宣傳資料,至8月份出刊《拱墅規劃動態》5期,市、區級報紙等宣傳刊物報道近30篇;3做到利用分局網站對外宣傳,在市局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分局網進入試運行階段;4做到利用人大代表提案,上門溝通回復,并就提案積極提出分局開拓性意見;5做到積極參加區各種會議,充分表達規劃意見;6做到積極與區四套班子匯報,先后得到區兩位主要領導批示表揚,并將有關分局上報材料轉區部、委、辦局學習借鑒;7做到積極組織為區重點企業服務期活動,積極為小河直街、半山環境整治、運河綜保二期等重點工程提供規劃服務,僅違章確認到目前為止,確認116件。
(三)完善制度,做好長效管理
分局認為,制度建設是做好效能監察工作的基礎,通過近2年實踐,分局重點研究和探索規劃批后管理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批后管理告示、責任人和聯系人、在建項目自查、整改告知、驗收督查督辦”等五項制度,近期又通過分局網站推出違法建設曝光制。建立“違法建設曝光制度”,旨在加強規劃批后管理工作,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督促建設單位(個人)依法建設,依規劃許可的內容建設,確保嚴格按規劃建設,實際上是對效能監察工作的深化和完善。為統一認識,分局組織大家學習規劃法和近年來各級效能監察文件精神,及時出臺“關于試行分局《違法建設曝光欄》的通知”,下發各科室執行,對違法建設曝光的范圍程序都有嚴格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