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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點一:接受人民監督
新《預算法》一大亮點是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徑的,不僅包括稅收和收費,還包括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蓋廣義政府的所有活動;同時,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債務游離于預算之外、脫離人大監督。
亮點二:避免“過頭稅”
原《預算法》規定預算審點是收支平衡,并要求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完成上繳任務。于是在客觀上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容易導致收入征收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時,為完成任務收“過頭稅”,造成經濟“雪上加霜”;而在經濟過熱時,為不抬高基數搞“藏富于民”,該收不收,造成經濟“熱上加熱”。
新《預算法》強調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有助于避免收“過頭稅”等行為,增強政府“逆周期”調控政策效果。
亮點三:減少“跑部錢進”
新《預算法》重點規范了專項轉移支付,如強調要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事項不得設立專項轉移支付、除國務院規定上下級政府應共同承擔事項外不得要求下級政府承擔配套資金等,有利于減少“跑部錢進”現象和中央部門對地方事權的不適當干預,也有利于地方統籌安排預算。
亮點四:從源頭防治腐敗
新《預算法》首次對“預算公開”做出全面規定,對公開的范圍、主體、時限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對轉移支付、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等社會高度關注事項要求公開做出說明,并規定了違反預算公開規范的法律責任。將預算公開實踐成果總結入法,形成剛性的法律約束,是預算法修改的重要進步,有利于確保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亮點五:防范債務風險
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雖總體可控,但大多數債務未納入預算管理。按照疏堵結合、“開前門、堵后門、筑圍墻”的改革思路,新《預算法》從舉債主體、用途、規模、方式、監督制約機制和法律責任等多方面做了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地方政府債務怎么借、怎么管、怎么還等問題。
【關鍵詞】新“預算法”;高校;財務管理;預算管理
一、前言
新《預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它完善了政府預算體系,并強化了預算約束,使預算制度更加完善、規范和透明,在現代財政制度改革和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高校財務管理離不開財政預算約束,因而,要以新《預算法》為依據,解決高校財務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使其財務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合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高校財務管理現狀
1.預算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部分高校預算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強,使高校財務管理流于形式。相關負責人沒有根據高校財務工作實際情況,對具體財務管理職責進行明確,致使其操作性不強。加之缺乏制度層面的約束,嚴重削弱了預算工作積極性。部分預算管理人員應付工作,預算編制不合理,對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產生負面影響,很難充分體現預算管理價值。
2.預算編制方法不合理
預算編制方法不合理,以固定預算或“基數+增長”的增量預算法編制為主。上述方法操作比較簡單,但隨著預算規模的加大,會造成“基數大的部門會多得預算指標,基數小的部門會少得預算指標”的現象,致使增收節支方面的積極性普遍偏低,不能夠對資金支出結構進行合理調整,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低,對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產生了制約。
3.預算管理組織機構不健全
部分高校預算管理組織機構不健全,預算管理委員會缺失,不能夠對預算編制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和指導,高校預算管理工作由學校一級財務部門負責,具體的預算編制基本上由預算科室獨自完成,教學、科研和后勤等部門人員并未積極參與到預算編制工作中,也沒有對學校的未來發展目標進行綜合性考量。使得預算編制與實際情況存在偏差,很難發揮預算控制作用,使高校財務預算管理工作不夠科學、全面和客觀。
4.預算監督不到位
預算監督即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建立相應的監督和控制機制,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部分高校財務管理中,并未對預算監督和控制工作進行落實,使其存在較大彈性。而部分部門開支比較盲目,也沒有依據實際預算編制情況,對其進行合理控制,存在超支情況,一旦超支就以影響部門或學校發展為由,進行預算追加。預算調整和追加審批程序都不夠嚴謹,預算編制及執行的關聯性不強,很難發揮實際性效用。高校財務管理過程中,也沒有依據具體規范,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合理監督,使資金應用混亂,浪費現象嚴重,制約了高校各項工作的開展。
三、新《預算法》下高校財務管理方法
1.完善高校預算管理制度
新《預算法》對高校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傳統的預算管理制度已經不再具備適用性。因而,要對高校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完善,為高校財務管理工作提供依托。高校財務預算管理中涉及到的內容比較多,包含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及控制和預算考核。財務管理部門要依據高校財務管理背景,對預算管理制度進行完善,使預算編制的規程和原則更加明確,各項收入、支出內容、測算依據、標準和程序等更加清晰,實現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預算執行控制中,嚴格執行預算批復,并分析和反饋預算過程和結果,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預算調整和追加。繼而分析預算執行結果,實現高校財務管理目標。
2.運用科學的預算編制方法
高校財務工作比較復雜,需要有針對性的進行預算編制管理。預算管理人員要結合高校財務管理要求及特點,對“基數+增長”增量預算和零基數預算進行選擇性應用或同步應用,使高校預算編制更加科學合理。以人員經費編制為例,財務管理人員可采用定額預算方法。其中,人員經費定額項目主要包含工資、津貼、社保和退休金等,要依據財政預算分配定額標準對其進行測算。繼而應用零基預算法對公用經費等進行編制,降低其后期調整難度。
3.健全預算監督體系
預算監督屬于過程性監督,具體監督內容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控制和預算執行結果等。一旦高校預算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相關部門要對其執行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并將批復預算項目、開支范圍和標準等作為具體執行依據,嚴禁隨意變更。因而,相關財政部門需要在高校財務管理中健全預算監督體系,督促學校按照預算管理制度對各項預算工作進行嚴格執行,實現高校財務預算剛性管理,嚴格控制超預算經費或無預算項目,并依據正確的程序進行預算審批工作,消除高校財務管理工作中的不確定性。
4.構建預算績效考核評價制度
預算績效考核評價是高校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新《預算法》對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高校負責人及財務管理人員要組織人事、科研和財務等部門,依據既定的預算績效管理目標,采用具體的考評方法、評價標準及體系等,合理評價各部門預算支出的產出和效果。同時,以此為基礎,制定下年度工作目標,使高校財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如果部門的績效完成情況比較好,要對其進行獎勵;反之,予以處罰,以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使預算管理更加合理有效,符合高校財務管理要求,避免不必要的資金浪費,為高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資金基礎。
四、結語
新《預算法》對高校財務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影響。傳統高校財務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高校要結合自身的實際財務工作情況,對新《預算法》進行全面貫徹和執行,以此為載體,完善高校預算管理制度及預算監督體系,執行科學合理的預算方法,并對預算績效考核評價制度進行有效落實,以實現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約束,不斷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將高校財務管理中的問題降到最低,推進高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涂淑娟.新預算法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影響探析[J].會計之友,2014,(35):121-122.
1 新預算法視角下的高職院校財務管理定位及意義
1.1 提高了高職院校財務會計核算的精準度
在新預算法之下,學校財務管理注重決算與預算的對應一致性,通過確定預算數的前提下,進行預算過程控制,再進行最終的決算,這些預算支出都要分類到相應的會計核算之中去,進行分門別類的核算。新預算法要求預算口徑的一致性,這就需要財務會計核算具有更高的精準化,才能滿足高職院校的科學財務需求管理需求,才能在管理責任明晰的條件下,更好地實現學校資源配置。
1.2 提高了高職院校的項目預算管理與控制的精細化
新預算法涵蓋了預算到決算的全過程,對于不同部門之間的預算管理也做了細化的要求,體現了嚴謹、科學的預算管理態度。高職院校在新預算法之下實現了內外預算統一和細化,可以有效提高資金的支付效率。
1.3 有望實現高職院校的全面預算管理體系
新預算法規定,政府的全部收支都要納入預算體系之中,這一新的深化改革規定,取消了預算外的資金,集中、全面地體現了財政收支情況,有利于向全面預算管理體系發展。高職院校作為成員之一,將以新預算法為準則,納入預算的收支范圍將增大,為了實現長遠預算年度目標,要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實現由“全員參與”到“全程管理”的轉變。
2 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的管理現狀及問題分析
在高職院校的財務管理中,項目經費是重要的構件,其主要有適用于學校的事業發展而安排的基本支出之外的項目經費,根據高職院經費的用途可以分為:專項公用類和院校發展建設類,這再兩者都是為高職院校的最終建設目標服務,并在項目經費中占據較大的份額。隨著公共財政體系的深化改革,以及高職院校規模的不斷拓展,其建設項目經費的預算也呈現增長的態勢,為了解決資源緊張與規模擴大之間的矛盾和沖突,高職院校要加大了對自身基礎建設的項目建設,用于不同項目的經費支出不斷增多,如專業建設項目、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創業基地建設項目、資源庫建設項目、科研建設項目等,這些類一型不同的項目都與高職院校的長遠發展有直接的聯系,使學校的項目經費總預算也不斷地增長。統觀高職院校中的項目經費現狀,我們可以從中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及影響因素,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2.1 基于績效管理的項目經費預算管理意識薄弱
在高職院校的管理決策層之中,一般都較為重視各建設項目的經費申報工作內容,而對于各項目中是否按預算進行了良好的實施,是否獲得了最大化的收益,則不甚關心,由于項目經費預算管理的意識薄弱,導致項目經費在劃撥之后,缺乏實時的跟蹤和監督,出現資源沒有得到科學合理的優化配置,產生項目資金浪費的現象,使資金有效利用效率低下的問題突出。同時,在項目經費使用之后的使用效率評價體系也較為缺失,不利于資金科學、合理地規劃和分配。
2.2 高職院校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欠缺
以績效管理為視角下的高職院校項目預算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尤其是在項目預算的具體操作流程、操作標準、操作方法等方面,還存在較大的漏洞,這些相關制度的缺失,不利于高職院校的教育經費分配和支出,導致學校經費緊張的問題無法緩解,不利于提高項目經費利用效率。
2.3 高職院校項目預算績效管理監督機制缺失
在一些高職院校中,對于項目預算的使用過程缺乏實時的監督和控制,由于機制的不健全,使高職院校的資源浪費,無法進行科學有效的整合,這一監督機制的不健全狀態,極大地阻礙了項目經費管理的效率。
2.4 高職院校項目預算經費管理的評價體系還不夠完善
在高職院校中,對于項目經費預算管理中的績效考評體系還存在欠缺,對于各部門進行資源綜合利用的水平缺乏科學合理的判斷和評價,對于各部門項目預算管理的職責和激勵機制沒有到位,無法促進項目經費管理的后續有效分配。
3 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的設計和實現
3.1 重構財務管理體系,健全內部控制
為了提升高職院校的戰略管理能力,完善其財務管理體系,需要以新預算法為準則,科學合理地優化資源配置,重構或優化高職院校的財務組織體系,為服務于高職院校的發展目標而努力。同時,還要健全高職院校的內部控制體系,融入全面預算的管理理念,形成涵蓋采購管理、收支管理、合同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等內容的財務內部控制機制,保證多要素的有效、實時的互動。
3.2 以項目經費預算精細化管理為基準,嚴謹財務治理過程
在精細化管理的管理理念之下,高職院校的項目經費財務預算管理也實現了升華,在原先的“管結果”轉為現代化的“管過程”的變化中,我們可以看到財務預算管理精細化要求的實踐應用過程,在精細化管理的角度下,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注重經濟活動的細化,將預算科目劃分為收、支兩大類,再細分為“類、款、項、目”等分類,實現財務細化治理,達到有效控制財務資金、項目活動的目標。
3.3 實現項目經費預算與績效的整合
同時,高職院校的財務預算管理還融入了績效的理念,原有的基本投入和產出概念加以延伸和拓展,以成本核算為核心的項目經費預算績效管理機制下在設計和構建,在高職院校的項目經費預算績效管理機制下,主要注重以下幾方面的實現:
①強化高職院校決策領導層的績效預算管理意識。
與績效理念相結合的項目經費預算管理,首要的前提條件即是要扭轉財務預算管理理念,引入績效理念,以高職院校的財務預算績效目標為導向,制訂好預算編制,包含預算績效目標和預算資金籌劃兩部分,在這兩部分相輔相成的構架之下,實現預算管理目標。
②設計開發適合于高職院校的項目經費管理系統,解決項目經費管理問題。
要開展高職院校項目可行性分析,針對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的需求進行分析,制訂出適宜高職發展的項目需求說明書和報告,以項目需求說明書為依據,對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系統進行相關設計,諸如:模塊設計、整體功能設計、運行環境支持、系統平臺開發與技術支持、系統架構設計等。在整體設計之下,進行詳細的系統設計,并對系統進行單元測試、功能測試等,實現系統的維護和監控效能。在上述系統設計之下,實現項目經費管理的系統功能,主要包括:
①基礎數據管理功能。在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系統中,其重要的基礎數據主要有:部門相關信息、教師信息、財政年度相關信息、經費科目信息、項目類別信息和經費來源信息等。
②系統管理功能。在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系統中,系統管理功能要實現如下內容的管理:權限管理、日志登錄管理、備份與還原管理等。
③項目管理功能。在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系統中,它主要對系統中的數據進行新增、搜索、查詢、修改、刪除等管理。
④項目經費管理功能。在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系統中,這一部分主要針對項目經費進行管理,主要包括:項目經費預算申報、項目經費預算審批、項目經費報銷數據管理等。
⑤報表管理功能。在高職院校項目經費管理系統中,這一部分是為高職院校提供多方位的項目信息,為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提供決策依據。在系統生成的報表主要有:項目經費執行進度表、項目經費預算與執行對照表、教師項目匯總表、部門項目匯總表、全校項目匯總表、部門項目經費執行總進度表、全校項目經費執行總進度表、經費執行異常項目表等管理。
這一系統可以極大地提升高職院校的項目經費預算管理力度,并對高職院校的項目經費支出進行全面監控,有效地整合了財務資源,為高職院校的發展決策提供有力的依據。
關鍵詞:高職院校;預算審計;預算法
新《預算法》共有十一章101條,修改之處82處多,新《預算法》反映了現代預算管理的基本要素,實現了五個重大突破。預算法通常被稱為“亞憲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新《預算法》的實施,對高等學校預算和決算編制、財務管理產生重要的影響,對內部審計提出新要求,本文通過對新《預算法》增加和完善內容分析,結合年度預算編制要求和高職院校性質,探討新《預算法》下高職院校預算審計的關鍵點。
一、在內部審計視角下對新《預算法》內容分析
(一)預算總則
原則:堅持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
收入、支出:要求全口徑預算,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高校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按照國家規定上繳預算收入,安排預算支出。
監督:經上級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和政府采購的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預算編制
預算收支界定:預算收入包括各項稅收收入(財政補助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預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類的教育、科技、社會保障和其他支出等。預算支出按照其經濟性質分類,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預算方法:根據單位年度發展目標和跨年度預算平衡的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重大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和預測本年度收支,進行編制。
預算要求:預算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所有收入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隱瞞和少列預算;預算支出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編制預算支出時,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各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本建設支出。考慮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按預算支出額的1%至3%安排預備費。上年度的結轉資金,應當用于下一年結轉項目的支出;如果連續兩年以上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
(三)預算執行
預算執行主體:各單位都是預算執行主體,對預算執行和結果負責。
預算執行要求:新年度開始后,預算草案未批準前,可以安排以前年度結轉的支出。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如實列支。各單位應當對預算支出中的重大項目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各單位預算的收入和支出實行收付實現制。各單位不得截留按規定要求上繳的各種預算收入,不得擅自改變預算支出的用途;預算年度執行中如果有超收收入的,可以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預算的結余資金,可以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四)預算調整
預算調整范圍:需要增加或者減少預算總支出的;需要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的;需要增加舉借債務數額的。
預算調整要求:在預算執行中,由于發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和不可預見支出,必須及時增加預算支出的,先動支預備費。對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的調劑應嚴格控制。
(五)決算
決算時間:決算草案在每一預算年度結束后按照規定的時間編制。
決算編制要求: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決算草案應當與預算相對應,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分別列出。決算報告中預算支出應當按其功能分類編列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編列到款。
(六)預算監督
審計部門依法對預算執行、決算實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工作報告向社會公開。
二、新《預算法》下高校預算審計關鍵點
根據新《預算法》以及《高校內部審計準則》規定,結合年度預算編制要求,從收入、支出、政府采購、資產等預算和年度決算方面探討審計關鍵點。
(一)收入預算關鍵點
預算收入包括各項財政補助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因此新預算法實施后,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科研事業收入(通過承接科研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等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中投資收益、資產盤盈利得、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等,是否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預計年底前無法支出,且結轉2年以上的項目資金(包含基建資金),是否視同結余資金,全部編入年度部門預算,統籌用于部門新增項目支出;中期(三年)收入預測中非稅等收入;收入是否國庫集中管理,是否截留收入等為審計關鍵點。
(二)支出預算關鍵點
新預算法執行全口徑預算和跨年度平衡預算的政策,支出預算堅持厲行節約,從嚴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經費,為此“三公經費”預算編制,是否按照只減不增,“零增長”的原則編制算;部門業務費的細化率原則上不低于90%;1000萬元以上部門業務費項目是否進行績效評價,預算支出是否要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 支出是否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支出,有無擅自改變預算支出的用途,是否按規定調整支出預算;收支是否平衡不列赤字,成為審計關鍵點。
(三)政府采購預算關鍵點
根據我省規定:政府采購采購必須有采購預算,才能編制采購計劃,采購計劃金額不能突破預算,凡是年初沒有預算的項目,在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批準政府采購,特殊原因確需政府采購的,應經上級部門批準采購預算后,方可進行采購。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均應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從以上編制要求中分析,屬于政府采購采購是否納入預算;采購金額是否超過預算;預算外增加項目是否經財政部門批準;通用辦公設備家具等是否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的情況是否及時向社會公開為審計的關鍵點。
(四)資產購置預算審計關鍵點
根據我省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購置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現有資產無法滿足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購置有規定預算標準的資產,單位存量未達到標準;無法通過調劑或租賃方式配備資產;難以與其他行政事業單位共享、共用相關資產。編制資產購置預算,應根據業務需求、資產存量、資產配置標準、購置資金來源等情況編制,對納入省級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用于購置除房屋、土地及公務用車外的其他類固定資產的,應按照資產配置標準、購置費預算標準等規定,編制資產購置預算表,并說明購置理由。從以上資產購置預算編制要求看,資產購置是否符合條件、用于購置除房屋、土地及公務用車外的其他類固定資產的,是否按照資產配置標準、購置費預算標準等規定,是審計關鍵點。
(五)決算審計關鍵點
決算是指某一年度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書面總結。編制決算草案,是否合規合法,是否做到收支內容真實、計算數額準確、報告內容完整、報送時間及時;收支是否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相對應列出;收支是否按其功能分類編列到項,按其經濟性質分類編列到款等為審計關鍵點。
(六)預算公開關鍵點
新預算法要求高校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都要全面公開,特別是學院的收支情況、財政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政府采購、債務問題等重點內容公開。教育部關于做好高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規做好財務信息主動公開工,原則上應包括收支預算總表、收入預算表、支出預算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收支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新增全面公開內容也是審計關鍵點。
三、結論
新《預算法》是一部全面完整、公開透明的法律法規,對傳統的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審計產生重大的影響,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高校審計機構除開展傳統審計外,要開展重大項目績效審計,內部審計人員加強業務學習,適應現代預算制度要求。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主席令21號.
[2]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編制省級2016 年部門預算和 2016-2018 年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的通知》.閩財預,〔2015〕 119 號.
[3]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
關鍵詞:新預算法 監獄 固定資產管理
監獄作為一種典型的行政事業單位,是為罪犯提供監管改造的場所,是一種典型的公共產品。監獄企業是處于監獄部門管理之下的從事生產職能的公司形式,和一般企業不同的是,監獄企業不僅要承擔一般企業承擔的責任和任務,還要承擔懲罰和改造罪犯的任務。在我國監獄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今天,合理劃分行政性資產和生產性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在完成改造罪犯任務的同時,發展監獄企業,以同時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而固定資產的管理和良好的預算管理水平是分不開的,預算管理是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水平的前提。然而,目前監獄固定資產的管理和預算管理存在著嚴重的脫節現象。新《預算法》在取消預算外收入、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制度以及預算透明和抑制奢侈浪費現象都有所突破,不僅推動我國財政預算的法制化和現代化建設,而且也為提高我國監獄固定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之間的聯系方面,提供了借鑒和法理依據。那么,在在這次預算法的重大變革的情況,如何改進我國監獄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是擺在我國監獄部門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二、監獄固定資產管理的現狀分析
(一)監獄資產界定不清
在監獄制度改革之前,監獄和監獄企業是作為一體存在的,,監獄企業本身就位于監獄圍墻里面,其資產也無需劃分。在監企分離之后,由于不同資產的功能不同,有些資產用于監獄管理,屬于行政性資產,而另一部分資產則用于監獄企業生產,屬于生產性資產。但是在體制改革后,土地、房屋、車輛等存在著區分不明的現象,這種現象導致監獄資產管理的混亂,往往是監獄的行政性資產和監獄企業的生產性資產混合使用,這給監獄資產的管理帶來了很多不利影響,也嚴重影響了監獄企業的財務管理。
(二)固定資產賬目混亂
監獄也存在著國家機關工作有的一個問題,就是固定資產的賬目和實物之間的不符,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之間的脫節。雖然每年度監獄部門都會編制未來一個年度的預算支出,但是原本用于采購固定資產的資金經常被挪用,在財務處的也只是經過簡單的過賬處理,僅僅登記總賬,而無詳細賬目,即使記錄分類賬目,很多時候也是賬不符實。而且資產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之間缺乏協調,資產的不及時移交,或者移交的時候缺乏相應手續,也沒有相應的變更記錄,于是出現了亂賬和壞賬,這也是導致賬目不符的原因,給監獄固定資產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三)固定資產配置不均
由于監獄功能的特殊性,不可能集中設立,這樣監獄的資產就分散各地區。這就必然導致在固定資產的配置方面,存在著不公平。位于經濟發達地區的監獄設施要明顯優于欠發達地區,再加上財政撥款的不均衡更加重了這種不公平,導致一些監獄設施富裕,而有的監獄設施缺乏。而且不同地區的監獄之間缺乏資產共享的平臺,閑置的資產也難以在不同地區之間流動,使得監獄資產的使用率較低。
(四)固定資產缺乏有效地管理機制
監獄雖然在內部已經建立相應的資產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成立時間不長,制度還不夠完善,甚至有些制度在實際操作中缺乏可信性。由于內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很多監獄都存在著固定資產在入賬的時候不及時,而且未經批準就擅自低價出售資產或者對外出租固定資產以謀取私利。此外,監獄在資產管理方面存在著粗放現象,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責任不明確。比如在資產實際管理中,財務部門只對資產的價值進行管理,沒有將資產的使用損耗考慮在內;使用部門在使用資產的時候不盡責,當資產存在銷售、調劑、回收等情況時,使用部門不按照規定登記,不能記錄資產的變動,無法對監獄固定資產進行全程管理,整個資產管理情況不理想。
三、改進監獄固定資產管理的措施
(一)保障財政預算到位,合理劃分監獄固定資產
新預算法更加注重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做到財政的作用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而現階段,監獄資產劃分不清的主要原因是監獄財政預算的不到位,也就是財政的缺位。由于國家按照預算全額撥付給監獄的經費僅僅滿足監獄的基本運轉,和其實際需求還有很大的缺口,而這部分缺口大都由監獄企業來補足,這就勢必導致監獄行政資產和生產資產的不合理劃分,甚至混合使用。所以,監獄行政運轉費用必須要有國家財政全額保障,這是監獄資產合理劃分的前提條件。首先,加強監獄行政經費財政保障的法律法規建設,確保監獄經費的保障范圍、來源渠道、資金管理和使用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而對于監獄企業,編制預算主要根據企業未來一年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由監獄企業自行編制,采購固定資產的資金也來源于企業的盈利,從而可以將行政資產采購和生產資產在采購環節合理劃分。其次,建立健全監獄企業生產和監獄經費兩條線平行運轉的機制,監獄經費來源于財政撥款,監獄企業主要依靠自身經營積累。對于支出方面,財政性資產的使用、維護主要由監獄經費負責,而生產性資產方面的支出由監獄企業自行負責。監獄和監獄企業在收入和支出方面都獨立開來,并在分開各自編制預算,明確政府在監獄和監獄企業的位子。最后,爭取對監獄發展有利的優惠政策,在健全監獄經費來源保障水平的時候,還要建立優惠措施來保障監獄企業的自身發展,在生產項目投資、罪犯勞動改造場所建設等方面的支出給予財政保障。
(二)增加預算透明度,保證賬實相符
新《預算法》中對預算透明度進行了規定,并取消了預算外資金,將所有財政收支全部納稅到預算來,并接受監督。監獄固定資產賬目混亂的主要原因主要是預算透明度不高,而且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缺乏溝通。在預算方面,根據新《預算法》的精神,監獄在編制預算的時候,需要收集各方面信息,預算中的各項支出要及時公布,提高預算透明度,保證預算中購買固定資產的資金都用于要求的領域,防止挪用資金的現象發生。此外,還應該加強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之間的聯系,資產管理部門要為預算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防止信息不對稱。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占用資產較多的部門或機構往往會以維修資產的名義申請更多的預算,甚至會將一些閑置的資產出售謀取私利。而加強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的聯系,增加預算透明度,可以明確了解預算中有多少資金購置多少固定資產,哪個部門購置的。如此一來,充分的信息為預算管理提供依據,透明的預算又進一步規范資產管理。保證監獄固定資產賬實相符,提高其固定資產管理水平。
(三)完善轉移支付,實現監獄固定資產配置的均等化
針對轉移支付過程中存在的轉移支付過多、配套資金壓力過大、資金下達不及時等問題,新《預算法》增加了一些規定:財政轉移支付應當規范、公平、公開,均衡不同地區之間的基本財力。在新《預算法》的精神下,均衡配置不同地區監獄之間的監獄之間的固定資產越來越有必要。所以要完善監獄固定資產的配置標準,使其更加科學合理,以加強資產管理的水平。在制定配置標準的時候,綜合考了不同地區、不同資產的性質等情況。首先,先改善房產、交通工具和辦公設備等價值量較高的資產配置標準,以保證在較短的時間內規范固定資產的配置工作。其次,在規范固定資產配置標準的時候,不能一蹴而就,要選取部門單位進行試驗,在試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然后全面推廣。最后,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制定不同標準,以利于各地區和部門之間的資產配置的均衡。
(四)硬化預算支出,改進固定資產管理機制
新《預算法》突出了預算約束的重要性,并對此做出了相關規定:預算一經批準,各級政府不得對預算做出調整,必須要調整的,要在預算調整方案中做出安排。對于監獄固定資產的預購置,必須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的購置,避免閑置資源的浪費。此外,對原有的固定資產,要加強清理并規范國有資產的處置工作。一方面,對監獄各項固定資產,尤其是房產、交通工具等,徹底清查,并核查監獄的財務狀況,對于在清查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等情況,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分情況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賬實相符。在監獄內部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和增量進行動態管理。而在監獄固定資產處置環節,應該制定資產處置相關的政策,對于待處置的固定資產,要經過主管部門批準后,經過評估機構評估后,采取拍賣或招標方式,才可以處置,并將處置的金額全額上繳,嚴禁私自處理。
四、結束語
我國新《預算法》的公布,不僅為推動了我國政府財政預算的現代化,也為各政府單位預算管理的改進提供了范本和法理依據。在新《預算法》的環境下,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改進監獄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以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